天价墓地,让人“死不起”

2010年04月05日 07:48   来源:钱江晚报   洪信良

  “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自生愁”,“荒冢”无人祭奠,怎不凄凉。现在殡葬制度早已改革,但欲购一埋葬骨灰的“冢”却绝非易事。昨日《工人日报》报道,青岛一些市民在为故去亲人选择安葬地发愁,因为墓地价格犹如脱缰野马,一路上涨,不少人感慨:“生买不起房,死买不起墓!”有人说自己既是房奴又是墓奴。

  墓地的地价成“天价”,早不是一时一地之事了。长春墓地每平方米均价过2万元,是房价5倍,这还不算高的。“阴宅”价格与涨幅都远远大过“阳宅”,这与殡葬业连续数次进入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之列是相匹配的。

  从民俗心理来说,中国人对于“死”看得特别重,为父母生前尽孝的“养生”与为父母死后安葬守孝的“丧死”,在孟子眼里分量是一样重的。也就是说,丧礼与安葬地是否“体面”,既事关死者生前是“泰山”还是“鸿毛”的尊严,更关乎子女是否尽孝的伦理道德考量。这,应该是天价墓地需求的主要成因。

  所以,墓地推销人员说得最多也最有杀伤力的一句话是:“尽孝心别打折!”绝招一出,无人敢再砍价。本可以回他一句:“赚昧心钱别太过分!”但土地资源在人家手里,各墓园又形成了价格壁垒,得罪不起。

  问题就出在墓地资源的垄断性经营上。长期以来,公墓管理与经营政企不分,民政部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这种高度垄断又缺乏价格等方面的有效监管,在“刚性需求”无限的前提下,便必然造成富人死得起,穷人“死不起”的现象。

  照理说来,丧葬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让每一个公民“葬得有尊严”是等同于让每一个公民“活得有尊严”的。作为提供社会公共福利的机构,本不应该从公民的死亡中捞取暴利的。

  现在有些地方政府开始出台一些政策,像北京即将投入首个市级公益性公墓,预计价格不高于每个3000元,被网友称为“经济适用墓”。如果“尽公益心”也能“不打折”,真正把殡葬业当成国家的公益事业,而每个公民的“尽孝”也着重体现在对长辈生前的关爱上,把墓葬的“体面”相对看淡一些,那么,“墓奴”一词也就可以速朽了。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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