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分为四等级,真把自己作“县令”

2010年03月27日 07:59   来源:红网   于立生
    近日江苏睢宁县创造发明了史无前例的“良民”评级,将每个公民私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入大众信用征集系统,如被评为“招商引资、平民英雄”获表彰+20分,恶意欠缴电话费-20分……民众分为四等级。据悉该系统因前所未有系睢宁县花了80万元请某公司专门开发。睢宁县委书记王天琦高调宣称要“严管民风”,让群众“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3月26日《南方都市报》)

    看来这王书记还真把自己当成了封建时代的县令——“父母官”,而把治下的民众都当成了“子民”,于是乎“家长”一般的事无巨细,一管到底!

    但是现代社会的治理有一个基本原则,即“在公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在私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而睢宁县所谓“创造性地将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入了大众信用征集系统”可是“无所不包”——“从银行欠贷到早点摆摊,从官员受贿到司机闯红灯,从欠缴水费到家庭道德等……这些行为全部被量化为分数”;但诸如“家庭道德”“早点摆摊”等等分明归属应由道德——而非法律——来调节的社会范畴;而公权力的行使当依法;法律依据既无,公权力又凭什么强力介入本归道德调节的范畴,强力介入私域呢?!难道公民即无私域自由,即无隐私权利可言?!

    睢宁县的“良民”评级、民众分为四等级可不是嘴上说说;借睢宁纪委书记唐健及王书记的话说,可是“对征集的不良信用信息,要向社会公布,让不良信息行为人的不诚信之举暴露于社会监督之下”、“要让群众‘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与评级对应的,即诸如政审考察、资格审核、执照审核、政策性扶持、补助项目等各方面审核的严厉程度,譬如“个人信用评估为A级的,其本人在入学、就业、低保、社会救助等方面优先照顾”,“评估为C级的,严格审核”,“D级的,否决政审类考察,原则上不予考虑。”亦即民众将被根据所评等级,生活中待遇受到三六九等的区别对待。这无疑就是在公然实行歧视!何谓歧视?《美国传统词典》定义是“不考虑个人优点,而以等级或种类为根据加以区别,表现出偏爱或偏见。”而这,显然有悖于现代政府保障社会公平的基本职责,而是在南辕北辙了!

    类似这样的事情,其实历史上也不是没有过。元朝时即曾将治下全国民众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等级蒙古人,第二等级色目人,第三等级汉人(原金朝统治下的汉人、契丹人、女真人),第四等级南人(原南宋统治下的南方各民族),而受到唾弃;睢宁县可还真够胆开历史之倒车,冒天下之大不韪的!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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