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对配发电脑为何失语?

2010年03月15日 13:54   来源:东方网   过哲峰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为了实现无纸化办公、刺激内需和节约纸张”给委员配电脑,曾引起社会上的热议;然而,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再接再厉,表示“为了促进委员履行职能经常化、常态化”,对配发的笔记本电脑会后不再回收,从而引发更强烈的质疑。为消除负面影响,日前有政协委员补交提案,建议把配发的电脑捐给贫困地区的学校。眼下“两会”已经闭幕,政协对这一提案如何处理,会不会提案成悬案,不了了之?又有多少委员接受了这一建议,捐赠了电脑?未见后续报道,人们不得而知。

  中纪委对严禁为个人配发电脑早有明文规定。多年前纪委就要求,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已经配备的住宅电脑要一律清退。各单位对购置的笔记本电脑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固定配发给个人,已经配发的一律收回。个人接受下属单位或有关地方、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赠送的电脑要一律上缴。对不如实登记或拒不上缴的,及以后继续违反规定用公款为领导干部配备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笔者不禁纳闷,上述规定那么具体、那么明确,难道如今已经过时了?如果已经过时,就应当予以修改乃至废止。如果没有过时,对配发电脑恐怕就不是“捐给贫困地区”的问题,而须要清理、纠正和追究纪律责任了!如果没有过时,为何至今没有听到纪委的说法?难道因为是全国政协,中纪委就失语了?

  如同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用公款配发电脑是又一种不正之风、又一种腐败现象。为了“履行职能经常化、常态化”,理由冠冕堂皇。须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何尝没有理由?今年年初,北京海淀区“两会”花了500多万元给750多名代表人手发放一台笔记本电脑。针对网友的质疑,回应也是“网上履职的需要”。但是电脑发到个人手上拿到了家里,派什么用场就由不得你了。据报道,有政协委员就直言不讳:笔记本电脑“也有可能给孩子用,让孩子和网友多接触,向大家学习”。

  笔者不禁担忧,纪委失语,如果上行下效,举一反三,会不会产生“连锁反应”?想当年,开会曾风行发笔伞包,如今“与时俱进”配发笔记本电脑。你全国政协可以配发,我全国人大不是更有理由配发了?全国人大、政协配发了,各级地方人大、政协呢?工青妇组织呢?代表、委员配发了,公务员呢?教师、医生和科研人员、编辑记者呢?谁不能扛出一条“履行职能经常化、常态化”的理由?再说,配发电脑后,支付不支付上网费用?如今电脑不上网,近乎一台死机,怎么“履行职能经常化、常态化”?难怪乎有些网友会说,“买电脑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这是不是腐败?下次开会发轿车么?以后可以直接发点RMB,让他们缺什么自己去买,你会说是为了实用化、灵活化”。呜呼,履职履职,多少腐败假汝以行!

  “风起于青萍之末”,今天纪委对公款配发电脑不发声音,到了蔚然成风之时,再次颁发“严禁”文件,恐怕为时晚矣。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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