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去官化”知易行难

2010年03月01日 08:28   来源:大河网   毕晓哲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0年2月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称:“我们在文本中设计了要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明确政府管理的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权利和责任,形成不同的办学模式。这首先要把责任划分,哪些是政府的、哪些是学校的,以此来推进学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见2月28日新华网)

  教育去官化或去行政化的优势早已形成共识,理论上将为学校注入清新的学术之风,学校将因之具备自由辩论、民主决策、科学论证的因子。尤其是让懂教育的教育家、教授治学办学,能够真正让教育理念与现实合拍,对于培养和造就真正的人才(而不是应试机器)大有裨益。问题是,真正实施起来却知易行难。

  其一,“去官化”之艰。教育的性质和本身并不产生官本位,而是由于机制和体制给教育创造了产生官本位的条件。一些高校内部和民间广泛流行着这样的说法:校领导一走廊,处座一礼堂,副处一澡堂,科长一操场。这种怪象的产生,显然不能仅仅归咎于大学自身,却与多年来官场“官本位”向大学和教育领导的“传染”有关。所以,这项改革的难度可想而知。

  其二,不排除教育体制内部的改革阻力。事实上,目前的每一顶学校领导官帽的背后,就有可能意味着种种特权和附加于身份上的待遇。在大学与教育管理部门的特殊情结中,期待未来的大学出现像朱清时倡导的那样“行政人员将还原他们本来的定位——就是为学校,为教授服务。行政人员将没有任何行政级别,没有副处级、处级,他们都是像秘书一样的办事员”。这将面临着多么大的运行阻力呢?

  一方面学校领导干部不想“断奶”,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部门未必想给他们“断奶”。教育“去官化”就意味着厘清政府职责,而政府不管就意味着放权,地方官员未必乐意将紧紧抓在手里的校领导任命权“交出来”。“人事权”不解决,教授治学很难实现。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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