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泰23岁副局长,已经否认自己是市领导儿媳。另外,在新华社记者与新泰市委及组织部有关领导、新提拔干部的对话过程中,这位“80后”副局长及其他“80后”新晋官员的身份逐渐透明,一些质疑得到正面回应。(2月23日《新京报》)
当地官员称,选拔程序是没问题的,最大的理由就是一切都是按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来的。按他们的解释,“火箭式”提升,好似也无悖于《暂行规定》,他们援引了《规定》中的这一条:“根据选拔职位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可以对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可见,提拔虽然神速,但不逾法度。
果真如此吗?《规定》中的“适当放宽”,并非可以过于弹性地理解。在他们援引的上述条文中,有一句话颇值得注意,却没被援引:“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看看这位23岁的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其考上公务员后总共只工作了三年,按规定是没有资格越级报名的吧。
另据称,之所以不拘一格降人才,实乃“提年轻干部储人才”所需。这个额外的理由也看似不无道理。但什么是人才呢?这可以从两个层面理解。
第一个层面是,在国家公职部门里,何谓人才。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无所谓政务、事务之分的,两者都在同一个考核、选拔系统中,无制度上的界限,普通的公务员可以慢慢成长并被遴选为政务官。虽然制度上无区分,但实际工作、能力要求仍然有别。事务型人才年轻、专业强、学历高是题中之意,打开大门选拔是好事,且因为他们是执事者,而非决策者,自然也可以当储备人才来用。但是,政务官从事的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需要成熟的政治经验,需要将自己从事公职的经历转化为成熟的政治思路,不可能仍然被当作一种储备人才,没道理不拘一格提拔。如果民众不能直接决定他们的任免,那么在选拔中汲取民意,并求稳、求重,就显得极为重要。
第二个层面是,这人才,是上级眼中的人才,还是民众眼中的人才?你可以不拘一格降人才,但不拘的范围必须在既有选拔制度及其法律法规的有限弹性中,如果自诩思路开阔,大胆起用新人而超越制度、法律法规容许的自由裁量范围,那实际上等于忤逆民意。需知,官员负责于民众,虽不是靠民众直接决定其任免,但民意仍有赖于科学设计而贯彻到了选拔制度、法律法规中,游离于这些,所大胆起用的新人即便真是人才,那也只是上级眼中的人才,而非民众眼中的人才。
我看到了这几位“80后”新晋官员在接受采访中的谈话,如“珍惜机会”、“提供了锻炼成长的平台”、“我会努力去做”云云,虽然他们表达诚恳而且自信满满,但我不禁打了个寒战。领导职位,可不是为你们提供的个人发展的锻炼平台啊,你们的锻炼,消耗的不是老板给的薪水,而是公帑。纳税人要购买的是成熟的公共服务,绝非预购一个等待锻炼成长的人所许诺的未来服务。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