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某知名论坛出现一篇名为《令我十分震惊的任命公示》的帖子,显示山东省新泰市今年2月初新提拔6名副局长和1名法院副院长,7人中有6人是1980年代出生,最年轻的只有23岁。
与此前一些地方的“28岁副厅官员”、“29岁市长”新闻引起舆论非议一样,这次新泰市闹出的“7个副局长6个80后”风波,也迅速成为了众多网友议论的焦点。虽然新泰市只是一个县级市,副局长和法院副院长只是副科级干部(法院副院长也可能是正科级干部),但一下子集中提拔这么多“80后”干部,仍然称得上当地干部政策的一大“创举”。如果说“28岁副厅官员”、“29岁市长”主要是一些地方追求“干部年轻化”的个案,新泰市集中提拔“80后”干部则表明,一些地方追求“干部年轻化”似乎已蔚然成风。相较而言,后一种现象更值得注意和反思。
众多网友质疑新泰市的“80后从此集体登上政坛”,并非单纯针对这些“80后”干部太年轻,缺乏必要的履职经验,而是怀疑其中的程序与实体是否适当,担心可能存在用人腐败。如最年轻的一名拟任副局长刚考上公务员不过两年,其男朋友的父亲在市委组织部工作,如此背景难免让人遐想;一名25岁的助理审判员直接升任法院副院长,在比行政部门更注重人生阅历和经验积累的法院系统实属罕见。新泰市有关负责人一边坚称此次提拔“符合相关规定”,一边却对这些“80后”干部在原工作岗位有何突出表现、能否胜任新职,一概表示“不好说”,其中似有难言的尴尬。而原本已过公示期限仍然挂在政府网站上的《任命公示》,在媒体发掘出“7个副局长6个80后”新闻之后突然神秘消失,可见此事在当地已经成为一起“危机事件”,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危机公关”了。
新泰市的这起“危机事件”最终会以何种结果收场,目前似乎还不好判断,即便确如该市组织部官员所言,此次提拔符合相关规定,在程序和实体上并无明显不当,那也只能说,他们把相关规定中关于“干部年轻化”的要求发挥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一些地方在干部年轻化问题上进行的“创造性发挥”,已经引起了中央的注意。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论述“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时提出,“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去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在全国组织部长培训班上指出,干部队伍年轻化不是“低龄化”,不能将任职年龄层层递减,要坚决纠正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的错误做法。这里的干部“低龄化”、“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就是指一些地方一味追求干部年轻化,年龄成了决定干部任用的一个核心因素,“25岁副处”、“30岁正处”、“39岁正局”成了越来越常见的干部年轻化“标签”,甚至成为地方干部队伍建设的“形象工程”……
干部“低龄化”其实是一种“官场幼稚病”,其症状主要有两种表现。其一,不少“低龄”干部缺乏应有的基层历练,在处理政务、解决矛盾、谋划地方发展上难以胜任。国家行政学院领导人员考试测评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许晓平去年在人民日报社主办的《人民论坛》杂志撰文,认为乡镇领导干部主体应该是四五十岁的干部,而现在大多是二三十岁的干部,近年来基层群体性事件增加,群众上访数量居高不下,与一些基层干部太年轻、执政能力欠缺不无关联。其二,“低龄化”导向给年轻干部施加了巨大的压力,“逼”着他们使出浑身解数谋求不断升迁,一些干部容易走上“得志便猖狂”和“失意便堕落”的极端,一些地方由此出现了干部“腐败低龄化”的严重问题,需要引起高度的警惕。
欲革除“官场幼稚病”的弊端,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选人用人以胜任力为基础性标准,拒绝单纯的“年轻化崇拜”,从制度上保证老中青梯次配备的干部任职年龄结构,充分发挥各个年龄段干部的优势,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以此而论,一个地方出现“7个副局长6个80后”的新闻,无论如何都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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