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南方农村报》报道,按有关部门要求,广东紫金县181名未被录用代课教师的清退工作务必于2010年2月10前完成。据估计,广东被辞退的代课教师群体将多达3万人。另据报道,目前我国中小学还有31多万代课老师站在讲台上,等待他们的命运或是赶上“代转公”的末班车,或是被清退。
早先,甘肃省兰州市清退代课教师的消息让国人为代课教师的命运担心。想不到的是,广东紫金县给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竟然更低,兰州市辞退农村代课教师给予每满一年1000元的经济补偿,而紫金县则是每年530元,显然还没有一个科学的标准。农村代课教师的无私奉献不能抹灭,既然清退无可避免,就应该给代课教师一个圆满的结局。
按理说,清退代课教师理应参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最起码要为代课教师补缴养老保险,要给予经济补偿,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要为代课教师办理退休待遇。作为清退代课教师的决策者应换位思考,确保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
其实,在对待代课教师的问题上,我们原本可以做得更好。全国政协常委朱永新曾建议: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在全国普遍推行规范的农村代课教师聘任制度,签署劳动合同,工资不低于该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合同期内办理“三险”,有些地方就是这么做的。说实在的,代课教师希望拿一点说得过去的工资,退休了有点退休工资。如今代课教师成了问题,错不在代课教师在过去愿拿几十或几百元的代课费,而是地方政府大都受财力影响不愿给代课教师理顺社保关系。现在要清退代课教师,当然应该算算总账了。
清退代课教师是国家政策,但是不能“三瓜俩枣”就把代课教师“打发”了,而现在的清退代课教师政策,没有统一的模式,经济条件好的又有人文情怀的地方政府做得好一些,有些地方的做法就很让代课教师伤心。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完善配套政策,希望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把清退代课教师的问题请上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给代课教师一个圆满的结局。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