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于香港是人文风景的思考

2010年01月28日 10:51   来源:中国网   朱四倍
    小贩是内地城管部门最头痛问题,但在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卓永兴看来,香港的小贩管理则从容很多。他认为这是两个社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而导致的必然结果,认为“在香港,我们很多时候把小贩看作一种人文风景,对有技术的街头工匠进行保育”,“增加人力资源禁绝无牌小贩,在我看来是不实际的,而目前香港小贩管理的状态,应该是适合当前社会的。”(1月27日《南方都市报》)

    香港对小贩是实行牌照管理的,但对于没有牌照的流动小贩,卓永兴则认为没必要赶尽杀绝。相比之下,内地官员们对小贩的态度可谓强硬的多,甚至到了不“赶尽杀绝”决不罢休的程度。在这样的对比中,作为官员能感悟到什么呢?作为公众,又该如何看待呢?而身为小贩者会不会发出艳羡之情呢?

    事实上,内地官员也并非都是对小贩持除之而后快的态度,曾有建设部高官明确指出,“小商小贩也是城市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城市对他们的态度应该更加宽容,在周末等合适的时间甚至可以放开管制。我们的城市应该宽容,应该让他们有合理的分布,给予更多的引导。小商小贩的分布反而能体现出一个城市的活力。”但更多时候,小贩似乎成了管理者眼中的“敌人”——要挟执法部门和煽动媒体情绪以及攻击执法者的“不良形象”等,更有谚语称“城管来,小贩躲;城管追,小贩跑;城管走,小贩回”。如此以来,谈何人文风景呢?

    那么,谁该对此作出反思呢?笔者以为,在对小贩们“赶尽杀绝”的管理逻辑中,我们看不到一个社会的人文关怀,看不到一个社会可能给小贩们的活路,也没有看到给予执法者的应有尊严。而香港把小贩当成是一道人文风景,就笔者的看法,隐藏在两种截然不同管理局面背后的事实是:在小贩面前放下身段还是目中无人?如果我们把小贩当成社会的一分子,就应放下身段,而不是目中无人,无视这些弱势群体的逼仄生存空间。严重点说,在内地,小贩之所以不能成为“人文风景”是把小贩当成了社会的异己分子,当成了社会的异类所致。而在香港成为“人文风景”恰恰是把小贩当成社会的一分子,当成社会的同胞才出现的行为。

    毋庸讳言,贩夫走卒,古来有之。即使像纽约、华盛顿、东京、伦敦这样的发达城市,街头摊贩也是一种常见现象。在城市摊贩日益增多的今天,治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并采用“斗牛”战术应对城管人员:城管一来,飞快躲开;城管一走,摊子照旧。更何况,摊贩与普通市民实际上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加上传统文化中同情弱者的心理因素,在城管与摊贩的争执和对立中,绝大多数老百姓不是站在城管一边,而是站在摊贩一边。一些城管的粗暴执法和野蛮执法,更是激起社会的公愤。

    因此,面对小贩是香港人文风景的画面,内地的官员们应认识到,城市管理者和公民尤其是底层公民之间的普遍冲突、尖锐对立,早已背离了和谐社会建设之道。注重行政谦抑,落实柔性管理已经是当务之急。或许只有到了这个时候,小贩们也能成为我们的风景。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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