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猪写给反虐待动物专家的求助信

2010年01月27日 08:47   来源:红网   李振忠
    1月26日《重庆晚报》报道: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在征集意见过程中,有不少市民对“动物福利”提出质疑。对此,法律专家经过讨论,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4月份向相关部门提交专家建议稿。

    记者了解到,《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史记》关于荆轲的记载中提到过一个人,曰狗屠,此狗屠即今天的杀狗者。由此可见,食狗并非自今天开始,而是古已有之。关于屠猫,某些地区根本不会有人食猫肉,饮食习惯使然,而南方比如广东则食猫风盛,几乎成为一种美食,大约也并非始于今天。那么,突然杀出一部禁食狗猫肉法,到底有何依据?假如此法实行,不仅当今食狗食猫肉者当罚当拘留,且古代的荆轲之流也应当受到处罚,受到谴责,这又置中国的古人于何处?

    一头猪听说此法要施行,相当振奋,立马上书其祖宗猪八戒,要求猪宗通过其在《西游记》中的一世英名见相关专家,带上黄金若干,红包若干,豆腐干若干,猪代表万人签名的求助信求见专家。

    八戒:专家,教授,某代表全体数亿子孙来求见贵专家,有一事相求,即狗猫有救,我等猪们无救,尚在苦海之中,愿专家教授借此立法机会,将我等一并考虑进去。

    我猪类产生以来,为人类做出了巨大贡献,无我等就不成其家,家本来房子下面是头猪,豕,我等之象形。人类如此重视我们,为什么天天还要吃我们,而不吃狗猫?狗,一生只有一种功能,即汪汪乱叫,人以为它在看家,实则它是在骂你们人类,骂你们人类无缘无故关它们禁闭。猫,最大的贡献据说是抓耗子,可现在城市里面没有土地,没有窟窿,只有水泥地水泥墙,耗子绝迹,猫还抓的什么耗子?夜夜嚎叫,比狼尤其难听,你看我们猪多么低调,不给吃只会哼两声,哪有猫之烦人?为什么反而要专吃我们?

    当狗猫也是人类食物之一时,猪尚且还有喘息的机会,若食狗猫成为违法,我等岂不遭殃?而入十八层地狱?

    再说了,猪坚强知道吧?它是何等通人性?何等能抗震?何等能忍耐?猪坚强可以说是我们猪家的坚强儿孙,人类将其奉养,送博物馆,是我们猪家的骄傲,可转眼就不认我猪家的荣耀,而忘却猪家的贡献了?

    还有,我老猪一世英名,全在《西游记》里面写着,可谓彪炳史册了,不仅为人类的佛教事业发扬光大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而且给人们树立了一个只知干活拼命不知名利为何物的榜样。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我老猪的面上,也应当利用此次立法的机会将我们一并写上去。

    然后,老猪将红包元宝纸币还有狗宝猫肾鹿茸象牙等一并奉上。后来据专家说,已经考虑了猪八戒的正当诉求,将在一年后立法禁止食用猪肉。但其条件是,要求猪八戒再送不少于此次数量的狗鞭鹿茸元宝红包等物三次以上。

    然后是牛魔王,然后是驴王,马王,当然还有耗子精,狐狸精一干首领,来到专家所在小区,纷纷贡献红包,或通过兽民来信,或通过热线电话,或通过网上兽意,发起一波波正当立法诉求。估计三五年以后,人类只能吃豆腐干,或者变成食草动物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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