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国务卿希拉里高调发表“互联网自由”演讲,明里暗里指责中国限制互联网自由。当然,她也忘不了拉在中国处境不妙的谷歌公司一把,希望中国对谷歌及其他美国公司受到的网络攻击展开彻底调查。
然而,这个演讲似乎并未能“登高一呼,应者云集”。国际上,美国的盟友们没有跟着忽悠“网络自由”,也没有哪个国家如希拉里所言把“网络自由”作为“外交政策的首要任务”。再看中国,对此番“高论”,中国政府坚决反对,普通中国百姓也不认可,媒体则一片质疑和批评。而在一个网站的调查中,81%的民众投票反对谷歌提出的停止网络监管的条件。
中国有句古话,“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美国少数政客搞出的“网络自由”论,之所以没有多少市场和掌声,原因在于,这是一种违背世界的、中国的、美国自身事实的谬论。
希拉里宣称的“网络自由”,首先违背的是世界的事实和共识。对互联网实施必要管理,引导其在依法有序的边界内自由发展,为网民提供合法、安全、健康的信息资源,这是世界各国的共识和通行做法。据《纽约时报》报道,在韩国、意大利、法国等国,谷歌都因违反规定而引发争议。在意大利,四名谷歌高管因侵犯他人隐私而受到指控。而在中国,谷歌因接连出现“色情门”等问题受到处罚。谷歌的全球“碰壁”反过来说明,网络上的非法行为、有害信息,在这个星球的任何一个文明法治国家都是没有自由空间的。
而借“网络自由”对中国无端指责,既无视短短15年中国就涌现出世界最大规模的3.84亿网民、368万个网站、1.8亿博客的基本事实;也无视网络在中国一系列社会事件中的积极作用,网络民意的热情表达促成了“网络监督年”的出现;既无视微软、雅虎、思科等境外互联网公司受益于中国开放的互联网环境而不断获取巨额利润,也无视中国是最大的网络攻击受害国,被植入僵尸程序的计算机数量居世界首位,占世界总量的13%。
自以为站在道义制高点的美国政客,还无视美国自身限制“网络自由”的事实。据美国爱国者法案,为了反恐需要警方有权搜索公民的电子邮件通讯,甚至可在不经允许的情况下监视公民通讯。据美国司法部的调查报告,美国联邦调查局在2002-2006年间,通过电子邮件、便条和打电话等方式,窃取数千份美国民众的通话记录。据2007年度美国《信息自由法》解密文件显示,美国联邦调查局创建有“数字信息收集系统网络”,用于秘密窃听和监控邮件。美国不仅限制其国民的网络自由,还一直利用其核心技术优势,控制着全球互联网的命门——根服务器,给世界的互联网自由套上了隐形绳索。
违背也好,无视也罢,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因为网络自由问题到底如何,在美国少数政客那里是不重要的,关键是能借着这个名头掌握话语权,对别国内政事务横加干涉,为美国价值观摆出新的叫卖摊点,也为美国日益衰落的霸权寻找新的支点。不过这种说法理不直,气不壮,终会被删除,难免在历史的“回收站”里被彻底清空。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