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岁末年初,媒体总是会评选和点评过去一年的法治事件、影响性诉讼,今年也不例外。近日,《法制日报》就评选出了2009年度八大影响性诉讼,其中张晖遭遇交通钓鱼执法以行政诉讼求得清白、孙伟铭醉驾致人死亡首以危害公共安全定罪、违规排放的胡文标案首次以投放毒害性物质定罪、张剑刺死暴力拆迁者属防卫过当被判三缓五等诉讼,列入其中。
所谓“影响性诉讼”,是指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诉讼,是指为社会广为关注,可能引起立法和司法变革、引起公共政策的改变、影响公众法治观念、促进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的典型个案。它通过媒体和网络等公共意见平台,走入公众的话语,从而影响到公共决策的改变和公众法治意识的提升,使个案和公共事务的处理进一步接近正义。“影响性诉讼”的传播对进一步提升我国的法治建设和公民的法治意识,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西方国家,“影响性诉讼”源远流长。如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件,司法判例确定了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件,司法判例否定了“分离但平等”的种族歧视观点。这些“影响性诉讼”都是由公民推动,在司法作出独创性的判决或者推翻原有的判例后,因其对公共决策和公众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在媒体和其他公共意见平台广为传播。
2009年,“影响性诉讼”进一步激发公民意识的高涨。周久耕发表了不当言论,就遭到人肉搜索,发现其抽天价香烟,进而又发现其违法违纪问题,最终周获刑11年,这一诉讼,激发了网民监督的热情,坚定了网络反腐的信心。
2009年,“影响性诉讼”进一步纠正公权的傲慢。公民张晖在上海遭遇到“钓鱼式执法”,在郝劲松和全国网民的支持下,他提起了行政诉讼。这一案件最终让上海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的“钓鱼式执法”终止,而全国各地类似的执法普遍遭到质疑。公权的肆意妄为受到阻击。网民对于“躲猫猫”事件的持续关注和最终查处,则让全国的看守所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公权在履行监管职责上更加尽责。
2009年,“影响性诉讼”进一步落实了公民权利。河南公民张海超以“开胸验肺”这种近乎惨烈的方式来验证自己是尘肺,让全国公民对于职业病鉴定的问题产生异常的关注,河南省卫生厅因此而修改相关规定,确保公民职业病鉴定能顺利进行。而公民罗彩霞上大学被冒名顶替的始作俑者两罪并罚,也再次让人聚焦于对公民的受教育权和招生体制产生的漏洞,让这些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能在现实得到更周密的保障。
2009年,“影响性诉讼”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梁丽在机场捡到一盒黄金首饰,却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刑事拘留,在媒体和民众的关注下,深圳检察机关认定该案是自诉案件,最终案件被撤销。张剑刺死暴力拆迁者,则首开认可暴力拆迁中进行防卫的公民权利,法院认定张剑属防卫过当被判三缓五。这一系列案件的公正处理,既是媒体的不懈监督也是法院考虑民意的结果,同时也为法院今后的公正司法提供了借鉴。
2009年,“影响性诉讼”进一步推进制度完善。孙伟铭醉驾致人死亡案、杭州的飙车案等一系列案件的出现,促使了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醉驾等违法行为,并出台了更为严密的规定。5位学者的上书,再次引发民众对野蛮拆迁和保护私有财产的关注,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因此也走上了修改的议事日程。
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我相信,越来越多的“影响性诉讼”,将进一步推进我们的法治进程,深刻影响每一个公民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