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乙肝政策歧视还要消除心理歧视

2009年12月30日 07:43   来源:燕赵晚报   王传涛

  卫生部通报,我国已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有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政策在出台之前将会通过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今日本报A4版)

  “乙肝歧视”被称作“中国第一歧视”。这不仅仅表现在对乙肝病毒患者及携带者的病理歧视,更关乎到人与人之间的尊严问题及权利平等问题。就源头来说,制造这种社会歧视的恰恰是政府部门自己的“歧视规定”。所以,卫生部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有关政策,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但这仍然不是值得唱赞歌的时候,因为“乙肝歧视”不仅仅是一个政策方面的简单命题,我们更应该破除社会对于乙肝的“心理歧视”。今年22岁的雷闯本科毕业后,为了验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乙肝“解禁”是否真正奏效,较真的他提出了办理健康证的申请。在办证过程中,当地部门总以各种理由拒绝办证。直到新闻播出并引起媒体热议之后,雷闯才办到了真正的健康证。这时距离他开始申请已经有40天了。如果没有雷闯的魄力及胆识,乙肝携带者的健康证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办出来?

  英国前首相丘吉尔曾说过这样一句话:真正令我们恐惧的,其实只是恐惧本身。社会人群对于乙肝患者以及携带者的歧视,也只是出于对乙肝病毒的恐惧。虽然我们都知道,这种恐惧不过是一种“被误导”,可是,消除社会人群的“被误导”心理也并非易事。解决这样的恐惧必须靠卫生部门强有力的宣传工作来弥补。

  乙肝歧视是一个社会问题,政策方面的取消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而取消整个社会心理层面上的歧视,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期待着未来的某一天,乙肝歧视政策和歧视心理能够双重取消。只有这样,占我国十分之一人口的人才会享受到真正的公民权利。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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