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还能帮王帅管好闲事

2009年12月29日 06:58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陈国兴
    王帅事件正泛起新一圈涟漪。事件主角王帅,不堪付出代价之重,愈益走向心灰意冷。

    在2009年年初,他因一篇“灵宝老农抗旱绝招”的帖子,被灵宝市警方以涉嫌诽谤罪远赴上海拘留8天。当时面对媒体,他曾表示不再“愤青”:“这件事确实给我一个深刻教训,以后再不敢多管闲事了。”

    媒体介入后,引来河南省公安厅厅长在网上道歉、灵宝市公安局撤案并赴上海向王帅道歉、给予其783.93元的国家赔偿等一系列转机。但此后一连串遭遇使他不得不放弃曾经坚守的东西,以致他在2009年末再次对媒体表露心迹:“我只是做了一点维护自己权益的事,但发现这个代价太大了。”“我再也不反映问题了,不会在网上发帖,甚至连举报的事也不会再做了。”

    从“再不敢‘多管闲事’”到“再也不反映问题”。语气愈益坚定的背后,是他令人唏嘘的遭遇:5月底下岗,求职碰壁,被拘痕迹抹不去。“你就是新闻里的王帅吧?”点头称是之时,便是失去工作之日。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他曾在公民责任的感召下打抱不平、伸张正义、维护权益,却以如此高昂的维权成本,不得不放弃那份公民责任感与正义感。这是王帅们被磨砺得沧桑与成熟,还是我们的社会日渐失去“责任与正义”的可贵基因?

    不能不承认,在我们的社会中,消解普遍公民这种可贵基因的土壤依然丰腴。这首先便是某些公权力的彪悍与霸道,容不得公民意识的觉醒,容不得一点反对的声音。某些惯性思维让一些当权者直觉认为这样的公民就是闹事者、违法者、刁民、钉子户,对这样的人,最好办法就是让他付出代价。当他怕了,承受不了了,就只好做顺民了。

    有关社会组织、机构、单位,同样是消解公民这种可贵基因的助虐者。在王帅事件中,那些用人单位尽管在社会道义上会坚定地站在王帅一方,但他们并不希望本单位有这样的人。在他们看来,这样的人是刺头、爱惹事、不好管,对于本单位和谐稳定的大局不利,用这样的人无异于自找麻烦。于是便常常形成道义上支持、实际上反对的强烈现实反差。

    一些公民意识觉醒迟钝和利益相关者,认为这种责任与正义于事无补,反而会损害大众利益。比如,“灵宝吧”有帖子认为王帅的行为“污蔑了地方政府、诋毁了家乡形象”,灵宝一些人的看法是:“王帅这一闹,灵宝5年内都不会发展,所有外来投资都不来了。”这类人其实是一种让有识之士“可怜”的对象。

    在我们的社会中,各色各样的维权者,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侠士,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心。违法成本的低廉,只会让违法者猖獗;维权成本的高昂,只会让维权者却步。两方面的巨大反差,只会更加延缓社会的进步,使进步的阻力更加巨大,付出的成本也更加巨大。我们不能指望那些消解公民责任感和正义感的因子们去为维权者提供权益保护。让维权者得益,须有刚性的制度和相关的机构来保障。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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