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暂住证:我想做城市的主人

2009年12月28日 15:01   来源:荆楚网   吴敏

  包括广东在内,目前已有三个省取消暂住证制度,居住证取而代之。北京表示,明年将解决取消暂住证的立法工作。两证一字之差,待遇相差甚远,各地推行的居住证制度在子女就读、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等方面享受到同城待遇。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称,户籍改革应该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取消暂住证,用居住证取而代之,第二步是将居住证转化为户籍。而目前,各地正在尝试走第一步。(法制晚报)

  “全国范围内取消暂住证,推行居住证!”这是全国人大代表、来自深圳的张育彪在今年三月两会是提出的一个建议。“外来工进城3个月,就应该办理居住证,逐步享受城市居民应有的权益。” 这是一句听起来十分暖人心的话。

  什么是暂住证,本市对外来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它最初是为了治安而设立,逐渐被赋予了计划生育、教育等功能。

  何又叫居住证就是居民居住于本市是有效凭证,涵盖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个人相片、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和现居住地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等信息,还有政治面貌、从业状况、社会保险、婚姻状况、计划生育状况、子女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和出生日期)、诚信或者违法行为记录、联系方式等。

  笔者认为居住证首先应具备更多服务功能,如社保、医疗、教育等,但更重要的是需要社会各个部门全部参与到这个平台上,为外来人口提供更多市民化的服务。

  暂住证开始在中国一些城市退出历史舞台,笔者想,它将渐渐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更具人性化的城市人口管理方式粉末登台,

  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初即开始提出户籍制度改革,时至今日在全国层面依然进展不大,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不同地区之间、同一地区的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发展上长期存在较大差别。

  这次全国多个城市取消暂住证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其实拥有暂住证的人即属于城市常住人口,又属于非常住人口或者叫流动人口。曾几何时,暂住证是外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置身于城市的最重要凭证,因为这些人不是城市的主人,所以必须用一种东西加以区别和“管理”。

  显然,如果每个外来人员你在城里能够持有有“居住证”,抛弃带有感情色彩“暂住证”,体现的是主人翁意识,是市民意识。

  第二个问题就是城乡户籍体制问题,城乡户籍一直是困扰各级政府的一块心病,难以解除。有专家建议 “户籍制度改革不妨实行‘半步策略’:在全国范围先行推广居住证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居住证和户籍‘两种制度并存’,持居住证满一定期限并符合一定条件后,即可申请转为户籍人口。” 其实这种可行性是非常大的,此次改革正是分步施行策略的一次试水。

  从“暂住”到“居住”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这个称谓上的简单变化,体现出城市对于外来人口身份的肯定和认同,是“很大的进步”。外来人员享受同城待遇,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大气开发的城市如果能更好地容纳外来人员,对于城市自身建设了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本来,城乡之间应该只有地域上的差异,而不能存在着等级和身份上的差异,即使在旧社会会存在着这种不合理不科学的观念,如今社会发展这种水平,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和趋势使得城乡差异意识将逐渐被淘汰。

  “吃商品粮”“享受社保和医保”是乡下人羡慕城里人的重要因素,未来代替暂住证的居住证如果跟社保、医疗之类的公共服务挂钩,那么这种政策的变革是有实质意义的。

  咱中国工人都能荣登《时代》年度人物,并且高居亚军,实在是难得的荣耀。而这里的中国工人基本是是外来务工人员这个事实不能忽视,有人大声疾呼要改善这些人员的生活条件,增加工资水平,的确这是一个很好的出发点。但是他们都忽视了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常年漂泊在外的他们,最想要的是一个能够安身的场所,就像曾经有一个农民工说,“我在大城市盖了那么多栋的房子,可是没有一间是我的”,听起来是那么的伤心。虽然这些年城乡人口管理体制已经有所改变,城乡意识也没有前些年那么明显,但是有那个人不希望有更好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条件啊?谁不会发自内心说一句——我想有个家。

(责任编辑:侯彦方)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