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把实习学生当成了廉价劳动力?

2009年12月28日 14:25   来源:荆楚网   马广志

  昨日,市民何先生报料称自己的女儿在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南海校区上中职二年级,“这个学期要参加实习,400多名学生被学校安排去了江门一个印刷厂,每天的工作居然是粘贺卡。”何先生的女儿对记者表示,自己就读专业为商务英语,怎么也想不通为何学校安排的实习跟专业完全无关,“每天还要加班到晚上7时,连周日也要加班。”(《广州日报》12月24日)

  把“英语”和“粘贺卡”联系在一起,估计这事儿谁也想不通,但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的400名英语专业的学生确确实实是在“实习”着“粘贺卡”。这不免让人产生疑问:他们到底是实习生还是廉价劳动力?

  我们知道,实习的目的就是让学生熟悉实际的社会需要与职业情况的机会。而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锻炼学生吃苦耐劳”,安排让学生们从事“粘贺卡”这样高强度的机械性简单重复劳动,显然是有悖于这样的目的,根本不能让学生将所学知识转为实用。既然如此,校方为何还把学生们“批发”、“兜售”给企业呢?原来,根据相关法规,大学生出校实习期间,不属《劳动法》执行的范畴,不算“劳动者”,也就是说,实习生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因此就谈不上在工资、加班费等方面的谈判权。由此看来,企业以极低的薪酬标准,通过强化管理、长时间工作在这些学生身上榨取更高的“剩余价值”,然后厂方占大头,学校占小头。而学生们费尽心力、体力甚至被限人身自由所得到的,只不过是一张实习证明而已。

  当然,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究竟有没有这样的“潜规则”还有待有关部门的调查。如有,那么,他们把自己的学生“卖”了怎样的价?他们从中得到了多大的发处?这样的学校、老师还有没资格继续为人师表?这都是不容回避的起码追问。我们更深一步的要追问:究竟还有多少职业教育学校存在着这样的“潜规则”呢?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国务院颁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来,不少地方和部门积极响应,纷纷出台配套措施,加大财政投入。我们在为此感到欣喜的同时,仍需保持高度的警惕一些地方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以“实习”为名,廉价甚至无偿使用学生劳动力,牟取不正当利益。

  因此,有关部门要规范好使用实习生工作,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学校也应该本着为学生负责的原则,在学生在外实习期间,经常进行督导,做好对实习生的培养、考核和安全保障。企业更要严格遵守劳动法规,正确使用实习生,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共同为实习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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