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要放在激活事业中操作

2009年12月20日 08:09   来源:红网   范丰
    记者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国将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建设,继续推行聘用制度,争取2010年在全国全面建立聘用制度,要在全部市(地)级以上机关、40%的县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12月19日新华网)

    近年来,围绕事业单位改革,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又是绩效工资制度,又是养老金制度改革,又是实行全员聘用制。我竭力拥护改革,只要做到“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应该大胆而放手地进行改革。我觉得,改革是历史的必然,是社会进步的必需,是广大老百姓的自觉要求。

    但无论是俯视还是环视事业单位种种改革,都有单兵独进的意味,一些改革不是以激活事业单位活力为出发点,恰恰是给事业单位人员带来剐心割肉之感,因而遇到阻力是可想而知的,甚至从制度的设计那一刻起,就已埋下了伏笔。

    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一个成员、组织、机构都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分子,有关涉及人的切身利益的改革,都必须统筹兼顾,慎之又慎。在历史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都是一视同仁,而从2006年下半年起,两部分人群中被人为地分割了开来。机关单位人员实行所谓阳光工资,而且早已全部兑现,事业单位人员实行所谓绩效工资,在事业单位人员中,又被人为地分割成三大部分,从2009年起,分三个时段兑现绩效工资,并且,除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都被人为地与机关人员拉开了差距,这样做的直接后果,不仅造成事业单位人员之间收入分配上的差距,同时也造成了事业单位人员与机关单位人员之间收入分配上的差距,挫伤了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从性质、职责上说,机关单位人员与事业单位人员都是社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本质上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除了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都是直接为纳税人服务的,又直接为纳税人供养的。同时,事业单位人员中,大部分是知识分子,从事“第一生产力”工作的人大部分聚集在这个队伍中,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角度来看,从科教兴国这个战略来审视,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不仅不应该比机关人员低,至少也应该与机关人员相等。

    如果从改革的自身成本上来看,改革需要试点,以避免走弯路。但无论怎么试点,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不能发生偏差。尤其是政策和改革措施的制定者,一定要有强烈的执政为民意识,大局意识,和谐意识。就可操作性而言,我觉得,从机关单位中开始对这些制度进行试点,更为合适,制定政策、措施的人在分蛋糕时,就不应该以自我为中心、自我为优、自我为主,自分先得,自分自得。因为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放好样子是公仆们应有的姿态。而且在改革所选取的方式上应该保持公平一致。    

    因而,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用人制度的改革,要把它放在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大环境、大系统中去研究、谋划和操作,既包括与企业单位人员相权衡,也包括与机关单位人员相权衡,使改革整体推进,远离碎片状态,这样才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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