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离任向人大报告应成惯例

2009年12月08日 06:50   来源:广州日报   魏文彪
    12月3日,王鸿举亲自到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会场上,宣读了自己的辞职报告。(12月7日《重庆晚报》)

    政府主要官员由同级人大选举产生,所以包括市长在内的政府主要官员,辞去职务时到市人大常委会宣读辞职报告是应有举动。

    王鸿举主动到人大常委会宣读辞职报告,体现了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的意识。包括市长在内的政府主要官员由人大选举产生,所以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是其法定职责。唯有官员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才有利于政府各项工作能够做得更好,唯有政府官员具有对人大负责的意识,政府各项工作才能更为符合民众的期望与要求,同时也有利于官员更加谨慎用权,减少乃至防范政府官员犯错误。

    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所以官员尊重人大实际上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而官员充分尊重人大、敬重人民代表,才能对权力的来源有更为深刻的认识,才能更为明确与牢记权力的宗旨,尽心尽责地为人民用好权,履行好职责。

    因此,各地政府官员正常辞职时都应像王鸿举这样到人大或其常委会作辞职报告,离任时向人大或其常委会述职,以之成为一种惯例,甚或是通过相关法律规定将其固定下来。同时各级各地人大也应不断强化自身监督意识,更为有力地行使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职能。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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