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视群租族应着重“关怀视角”

2009年11月20日 08:14   来源:光明网   佘宗明
    随着流动人口增多,尤其是毕业大学生、低收入的打工族,“群租族”不断增加。而由群租引起的纠纷,如租房者们同房主间的矛盾,地下合同、二房东现象涌现等,也层出不穷。如何整治群租乱象,成为立法者和城市管理者共同的课题。(人民日报11月4日)

    一群人合租一间房,每人分得弹丸地,这是对群租族的现实写照。群租之果,就是小区人口膨胀,公共设施使用紧张,既影响了邻里生活,又带来了治安隐患。也正因群租乱象,许多城市对应之策是重拳、众拳出击,大力整治。

    但群租族,真的能一禁了之吗?审视群租族,是应偏重于“整治思路”,还是“关怀视角”?这个问题,关乎城市管理者的施政伦理与智慧,更关系到“漂”族的切身利益。因为群租族现象,不只是个公共秩序问题,更是个民生问题。

    对于广大的群租族,“住有所居”只能是“非不愿也,实不能也”的奢望——因为收入太低,房价太高,且没有“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政策庇护。是穷困潦倒的命运,逼仄狭小的生活空间,将他们逼到了城市的一角,无路可进。

    所以,群租房也就俨然与“贫民窟”无异。它因为租金较廉,而有了“存活”于城市边缘的价值,对于群租族们而言,它是城市的收容地,更是改变生存命运的重要契机,是实现“城市梦想”依托的不二选择。

    群租房托起了漂族的卑微愿景,或宏大理想,但无可否认,它滋生的种种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如居住环境混乱、不卫生,人际难免的信任隔阂与摩擦;更深层次的,是用房从住宅私自转换为“经营性用房”的合法性疑难,房主、租者间的承租关系等。如果不及时纠偏,矛盾可能激化为群体性冲突,社会稳定都得不到威胁,而承租两方的权益可能受损。

    这就造成了管理时的困境:一方面是弱势人群的基本生存权、发展权,一方面却是对社会秩序的冲击。天平偏向哪边,都意味着权衡上的价值导向。

    就像学者易宪容说的,“群租折射的是外来人口在城市住房难”。城市管理者应当正视群租症候,更要多些“民生为上”的考量。要知道,采用“限定房屋出租条件”“制定人均承租面积”等“设门槛”方式去禁止,还不如积极疏导,对群租房有条件性的许可,对群租族行为给予更多人文关怀,也缓解矛盾,发现漏洞打上补丁。当然,这是治标方法,更根本的,是长远的住房制度和保障制度的完善。

    “倒洗澡水时,也把孩子也一同倒掉了”,西哲说。对于群租同样如此,治理乱象时,也把群租族的容身之地也一块清掉了。审视群租族,关怀才是至关重要的。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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