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标语时代体现公民社会进步

2009年11月16日 09:04   来源:中国网   王传涛
    16日起,珠海市将落实禁止设置各类横幅标语的规定,今后也不再受理横幅标语宣传设置的申请。在各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树木、桥上、交通护栏、河道、护坡、围墙等地方,均不可悬挂和张贴各类横幅标语。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对违法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处理。(11月13日《珠江晚报》)

    一个城市,从此不再有各类横幅标语,无论在城市文明发展史上,还是在科学行政渐进史上,都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这不单单是为了城市的干净整洁和规范有序,在某种程度上,他结束了一个时代——一个过于依仗口号宣传、而忽略实效意义的时代;一个注重形式主义、而忽略实在内容的时代;一个过于注重公权声音、而忽略民众话语权的时代。

    结束“标语时代”,有所顾虑也不可避免。比如,一个标语可以在公众场合给人以提示作用,在危险场合给人以警示作用,在大典时期给人以鼓舞人心的作用……但是,其积极意义还是主要的。宣传、警示、鼓舞人心等作用,完全可以通过公权服务部门细致的工作来弥补。相反,一个口号化标语,则掩盖掉实效的工作。浮夸之风、浮躁之风、形式主义,也将无法规避。

    比如,在“美化环境、打击排放污水”的标语中,宣传者就没有搞清楚谁才是执行此标语的主体,是老百姓还是公权部门。对领导来讲,看似环保部门的确做了工作,但环境究竟好不好,污水到底有没有得到遏制,标语再好听,也是看不出来的。在红通通的标语下面,涌动着一种官僚作派。

    这或许只是形式主义的一面。对于市民来讲,那些大幅标语还意味着一种“视觉污染”和“行政说教”。在高度文明的现代社会里,在信息高速传播的知识时代里,人们对于信息的获取、辨别及筛选,都较以往有了质的提高。这个时候,一条标语、一个口号,所包涵的信息量已经非常渺小了;所宣传的立场及态度,也非常容易过时。公民自己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见,外界的强加都不一定起到“洗脑”的作用。所以,标语式的宣传不可避免地构成一种“视觉污染”,其灌输及说教的方式也早已在现代政治文明中落伍。

    从“文革”到现在,我国在世界中“标语大国”的地位无人能撼。从“打倒某某某”宣判式的标语,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鼓舞式的标语,再到近年来的“毁林一行、先死他娘”式的弱智标语,标语的发布者无不利用手中的宣传权力对人们进行无理的说教。

    标语,在本质上反映的是公权部门自上而下的表达过程。这难免会对公民的自觉意识造成排挤和扼杀。对于宣传部门来讲,如何让公民更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发出属于他们自己的声音及情感,要远远比作几个虚假的标语务实的多。从这个角度讲,结束“标语时代”,体现了公民社会的进步。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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