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开幕的2009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与“深圳论坛”上,国家外国专家局副局长刘延国就制约了国内人才顺畅流动的户籍制度表示:年轻人要有改变观念的意识,“如果说现在的年轻人还更多地注重在某一个地方找一个户口,我看这种观念有一些过时。”(11月8日《广州日报》)
刘副局长还只是在外国专家局工作,不是从外星系来到地球的,想不到对国内户籍制度之弊端,居然如此隔膜!
1958年1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了附着在不同地区的户籍之上的权利和保障的巨大差异。这种极不公平的户籍管理体制,是以落地生根、拒绝人口自由迁徙和流动为其本质特征的。一个人,在哪里出生,也就基本决定了在哪里老死,因为,假使你是异地户口,即使你为本地建设贡献了毕生精力,你也很难享受到本地居民所能享受到的特殊权利和保障。这还只是本地户口和异地户口的差别,至于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所能享受的权利和保障更是存在天壤之别。比如遭各方强烈抨击的“同命不同价”悲剧,根源就在于:依据相关司法规定,即使是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到同样的伤害,但因为受害人的户籍身份不同,农村居民所得到的赔偿金额往往与城镇居民相差几倍。
笔者不知道,做一个北京人,究竟有多傲气,但是,假使国家出台政策,规定10万元可以购买一个北京户口,我敢保证,北京市人口将骤增5倍以上,因为,北京人能享受到的权利和保障,岂是10万元能买得到的!
近20年来,流动人口剧增,现行的户籍制度弊端尽显,户籍改革呼声四起,各方也有所行动,很多农民因而获得了城市户口,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因为改革没有剥离户籍外因素,拥有了进城“门票”的农民发现,他们并未享受到市民待遇,教育、医疗保障、就业等没有随之“升级”,从而尴尬地沦为了城市居民的“另类”。这样,旧有的矛盾并未消除,新的矛盾又大量浮出水面,致使那些走在户籍改革前列的地区,迫不得已,无奈地纷纷叫停。比如郑州市,在2003年宣布入户政策完全放开、允许外地人员以“投亲靠友”等方式办理户口,但一年之后,因为无力承担附加在户口上的诸多福利,只得以“暂缓人口激增带来的城市压力”为由,踩了“急刹车”。
诚然,年轻人需要更新观念,大胆流动,以觅得施展才华的最佳平台,然而,在社会公共资源还没有真正地为全民平等共享,附着于不同户籍之上的权利和保障存在天壤之别的今天,一味地强调更新观念,难免误导的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