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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财政预算需横向推广与纵向延伸

2009年10月25日 08:39   来源:红网   孟嗣贵
    114个政府部门到底是如何花钱的?这些一直被人们认为是“秘密”的内容日前得到了公开。10月22日,记者在广州市财政局网站看到了《2009年广州市本级部门预算》,114个部门预算均供免费下载,这是广州市首次在网上公开年度“账本”。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张杰明表示,以后部门预算获得人大通过后,都将在网上公开。(10月23日《广州日报》)

    主动公开,这“主动”二字很有说道。好像意思是说,财政预算政府部门是可公开可不公开,实际上并非如此,而是必须依法向公众公开。所以,主动公开财政预算,这就不能被算作“行政理性”,而应该说是依法施政,法治在完善了。

    从法律上讲,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有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就在公开的行列。而国家保密法也早已不再将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视为国家机密。所以,能够切实地做到依法治国,这确实是尊重民意的大好事,是法治进步的表现。

    财政预算公开,好处自然多多。正如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财税研究室副主任的杨志勇所说的那样,主动公开部门预算能让监督者有了依据,对于政府部门自身来说也是好事,因为你不公开还会引来更多的猜度。公开预算的结果,就是加强了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力度,增强了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增加了公众对公共财政的话语权,对一些违法的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

    然而,光有广州这样一个良好的孤例,并不能带来法治的满堂春。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横向上,广州的做法应该在全国都推广开来。因为此前就有报道,上海市财政局面对公众要求公开财政预算的申请,回复却是“不予公开”。笔者真心地希望这样的情况不要再发生了,依法公开、更广更细地公开,这才是科学的发展观。

    另一方面,公开财政预算还应该纵向延伸。预算的钱具体是怎样花的,多了的上哪去了,少了的怎样补,这些都需要接受公众的监督。对于违法使用资金的情况,更应该移交纪检部门和司法部门来处理。后续处理的跟进情况,也应该向公众公开。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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