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成调控“核武器” 不妨边立法边试点

2012年09月04日 08:30   来源:羊城晚报   冯海宁

  国税总局近日回复网友留言时表示,正会同财政部、住建部在总结沪、渝两市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积极研究推进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问题。但扩大试点方案以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9月2日《中国证券报》)

  在楼市全面回暖的现实背景下,房产税成为最近舆论讨论最多的调控“核武器”,也被认为是接替限购政策的最理想工具。今年以来有关房产税扩大试点及新版房产税征收细则等消息不断,给人印象房产税扩容的脚步越来越近。尤其是,媒体披露全国36个省市的71名税务系统人员进京培训房地产估价技术,似乎表明房产税不久就会扩容。然而,国税总局透露的信息表明,房产税何时扩容还是一个未知数,年内能否扩容同样是未知数。

  尽管上海与重庆已就房产税进行试点,但就试点情况看,由于征税范围小、税率低,征收房产税的四个主要目的并没有完全达到。比如,不仅没有起到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的目的,而且也没有起到引导居民住房合理消费的目的。这一方面说明,过去多年针对房产税的研究效果不太理想;另一方面也说明两个试点城市过于谨慎,未达到预期效果。

  房产税征收与扩容,说复杂也复杂,说容易也容易。复杂是因为房产税涉及面广,征管也需要技术和制度支持;不仅是从经营性房屋向居民住宅扩展的问题,而是关系到立法和财税改革问题。尽管1986年国务院出台过《房产税暂行条例》,但根据2000年出台的《立法法》相关规定,涉及对公民财产权课征税款的立法是全国人大的专属立法范围———涉及立法就比较复杂了。

  说简单也简单。既然上海与重庆在没有重新立法的情况下就开始试点,不妨边立法边试点,在全国正式推行前由人大来立法。在试点阶段,不妨多几种模式供日后选择或为以后全国版房产税积累经验。显然,房产税扩容,仅仅是扩大试点范围,只要善于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并把各种试点版本征求民意,以确定征收范围、税率等问题,也不是很复杂的事。

  显然,房产税扩容之所以还处于研究阶段,第二批城市何时实施还不确定,根源恐怕不是因为房产税扩容很复杂,或许是因为经济下行压力没有改变、地方财政压力大。如果在经济形势、地方财政没有改善之前让房产税扩容,有可能影响到经济复苏和地方财政收入。毕竟,房产税扩容会影响到房价反弹,继而影响到房地产对经济的拉动,而对地方政府来说,房产税收入也远不及卖地收入。

  但笔者以为,房产税应早日扩容,因为房价反弹需要房产税降火,年内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也需要房产税配合,而且,地方土地财政需要房产税来扭转。既然国税总局已经明确:在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中,将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对属于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那么,就应尽快让房产税扩容。如果房产税扩容确实还需要研究,不妨让民意、民智来协助研究。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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