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2009年开始修建近万套公务员限价商品房,并以市场价三分之一的价格销售给公务员。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有人在拿到房子指标后公开在网上发布信息或让中介公司代理出让,转让费最高达30万元。(8月28日《工人日报》)
翻开保障房工具箱,确有品种之一叫“限价房”,但绝无被进一步标签化的所谓“公务员限价房”。这种“创新”,着实让我们又长了不少见识。
就在2008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甫一出台,翌年海口就首次将“限价房”纳入保障性住房范畴,“海景位置、超标面积、极低价格”的综合条件也不可谓不诱人,只可惜它提供的不是一顿普惠千家万户的民生大餐,而是沦为某些特权阶层近水楼台的一次政策套利。
“公务员限价房”之“无中生有”,就在于名义上无,实质上有。因为,“限价房”的本质定义在这里并没有遭到颠覆,在一些部门口中依然是面向“中低收入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只不过“目前主要面向财政供养人员”。且不说这种行为拒民有多远,有一点倒是可以猜测,在当年交出的政绩清单上,这些“限价房”,是不是也为改善民生凑了数。
这些年,保障房领域尽管存在一些问题,但大多还是属于有人试图“在芝麻里掺沙子”,遮遮掩掩,蒙混过关。而如此高调行事,借保障房名目整建制打造多个福利性质的“公务员小区”,也算是另类“天涯海角”了。
如今,拿到“特供房”指标后,有个别公务员转手倒卖,虽然动机不一,但至少都说明他们并不缺房子。按照“纪律”,当事人倒卖指标是要受到严办的,希望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