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交警方近日在网上发布乞讨排行榜,其中排名第一的何姓乞丐4年被抓了309次,至今仍在地铁线内乞讨。轨交警方此举引起争议。有人认为乞丐盘踞地铁钱,确实影响容市和市民的安全出行;也有人称,穷人行乞系生活所迫,何必跟他们为难。
警察发“乞讨排行榜”错了吗?确实错了。错在哪儿,近日论者也已具陈,无非“公权力不是道德法官,不能搞道德审判”,“乞讨是迫不得已,是求生存,有钱谁还愿意乞讨”……诸如此类,不复赘言。但笔者认为,“乞讨排行榜”未必不可以发,也未必不可以搞“道德审判”,同时,所有乞讨者未必都是可怜之人,需要社会救助者,需要同情。
比如,一名乞讨人员对警察说:“你一天累死累活赚那么点,还来管我,你知道我今天讨了多少?670元!你连我都不如,管我干吗……”这名乞讨人员分明把乞讨当成了一种职业,以此为荣,跟警察比挣钱多,反讽警察工作累、挣钱少,价值观颠倒错位。又比如,一些残疾人被职业行乞人员当成乞讨道具和规避处罚的“护身符”,太损人、太缺德。据悉,乞讨人员有的月入1万元以上。笔者认为,上述狡黠的“职业乞丐”是令人不齿的,他们一边乞讨,一边消费社会诚信,给这类“职业乞丐”发一个“乞讨排行榜”,打击一下嚣张气焰,也是维护社会诚信,有何不可?
另外不要忘了,2011年,在全国“解救乞讨儿童”行动中,发现被解救的不少儿童被拐骗或拐卖之后被致残而成为乞讨道具,有的父母居然教唆儿童上街行乞。对这些儿童而言,童年是屈辱和悲惨的,毫无快乐可言。把儿童推入屈辱和悲惨境地恰恰是某些行乞者。笔者认为,对这类胁迫儿童行乞的人,不但要发“乞讨排行榜”,而且,还要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撑起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信仰大厦。
当然,对蚕食社会诚信的“职业乞丐”发布“乞讨排行榜”,实行道德审判,似乎由民间组织操办,以民间组织或公民个人的名义进行,更妥当。或者在法律审判之后,对违法的行乞者发一个“排行榜”,揭掉其装可怜的遮丑布,清除乞丐行业中的“假货”,反而帮了真正的乞丐,是得“丐心”、也是得人心之举,除此之外,公权力不可随便发布“乞讨排行榜”。因为,公权力是有边界的,用权是要受约束的,不能随便乱用,要干该干的事,否则,会引发人们对公权力滥用的担心。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