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讨排行榜”需要“双重宽容”

2012年08月20日 11:30   来源:新华网   苑广阔

  上海轨交警方近日在网上发布乞讨排行榜,其中排名第一的何姓乞丐4年被抓了309次,至今仍在地铁线内乞讨。轨交警方此举引起争议。有人认为乞丐盘踞地铁钱,确实影响市容和市民的安全出行;也有人称,穷人行乞系生活所迫,何必跟他们为难。(8月19日《楚天金报》)

  为了制作这份“乞讨排行榜”,上海轨交警方是下了一番功夫的,不但对这些乞讨人员被抓了多少次都有详细统计,而且对于他们各自的户籍、特征、爱好也都有详细的介绍。可是,这份“乞讨排行榜”一经公布,迎接警方的却是一片质疑和非议的声音,一些网友觉得警方这么做太冷漠刻薄,缺乏同情心,是故意为难穷人。

  对这些流浪乞讨人员而言,多点同情和宽容,总是没错的,但是一味地强调同情和宽容,是否有些过犹不及呢?尤其是对于其中的一些职业乞讨者,不管是从他们的收入水平还是生活水平,都远远超过大部分城市上班族,说警方是故意为难“穷人”,似乎有些讲不通。而且,一些职业乞丐的强索强要,通过假扮残疾人,大唱苦情戏博取同情心的行为,也越来越遭到市民的反感和厌恶。

  依照笔者的看法,对于这份“乞讨排行版”,社会需要的是一种“双重宽容”,而不是一边倒地指责警方,就像我们不能因为有职业乞丐的存在,就一边倒地指责所有乞讨者一样。所谓的“双重宽容”,就是既要宽容看待社会上存在的流浪乞讨现象,对流浪乞讨人员要区别对待,同时又要对警方的这种工作举措给予必要的理解和宽容。

  我们不否认有些乞丐身患残疾,生活无着者,需要暂时依靠乞讨维持生活。对这部分乞讨者,确实需要宽容,需要同情。可是,对于这份“乞讨排行榜”上的人员,又有多少是本有能力通过劳动与汗水自食其力,却为了乞讨这种不劳而获的“职业”而甘愿牺牲尊严的职业乞丐呢?为生活所迫而乞讨,和贪图不劳而获而乞讨,这完全是两个概念,前者值得同情和宽容,对后者就不能滥施同情心。

  所以说,上海轨交警方推出这份“乞讨排行榜”,公众应该给予必要的理解和宽容,而不是一味地指责。这不过是当地警方依法办事,尽职尽责的体现,本不该受到指责,如果放任不管才是一种失职。

  至于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终极出路”,这显然不是公安部门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需要政府和社会都给予关注的事情,不能把板子单单打在警方的身上。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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