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年为父还债路PK“新二十四孝”标准

2012年08月16日 06:57   来源:红网   陈立峰]

  1996年腊月还债后,郑宜栋仍然继续寻找余下的一些债主。由于时隔多年,有7户债主或远走他乡,或杳无音讯。2009年清明节,郑宜栋第五次来到债主翁新华孙子家。翁新华和儿子都已过世,孙子常年在外打工不在家。在其邻居的反复劝说下,郑宜栋把一元钱塞进了他家门缝里,在“还债记事簿”上郑重写下:欠翁新华一角,今还1元。这是郑宜栋最后一户债主,当天他终于还清了父亲的所有债务。67年间,他偿还债务合计13600多元。(8月15日《人民日报》)

  感动有时很简单,一句问候、一个拥抱或一件礼物,但这些与郑宜栋老人所带给我们的感动相比,却显得过于微不足道了。67年的岁月流转却丝毫没能侵蚀郑老那颗诚信之心,他指着还债账本说,这上面都有各家债主收债人的签名或者印章,“以后要准备烧给父亲,让他知道我已经替他全部还完了债。”

  郑老这67年的还债岁月不仅是对诚信最好的诠释,也是对孝道完美的践行。不用说光荣,不用提伟大,老人平凡而踏实地走在为父还债的路上,同时他诚信的脚步也重重地踏在了当今社会这颗浮躁的心上。由于郑老特殊的经历,他的孝顺只能钦佩却不易效仿。

  都说子欲养而亲不待,郑老却是亲已逝而孝不止。他数十年来对坚守诚信的执着和对践行孝道的坚韧,值得整个社会虚心地学习,他孝感神州的事迹丝毫不逊古之二十四孝。

  谈到孝就不得不提新二十四孝标准,天南地北人不同,尽孝的形式也不同。为父母拍照、办生日会,陪父母看一场老电影就是孝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天下父母居然都爱拍照、办生日会、看电影?有人替父还债几十年如一日,也有人高调祝寿、为母写诗,与哗众取宠的“新二十四孝标准”相比,郑老的孝道才更值得推广。

  孝顺本就是因心而异的事情,却非要制定个统一的标准,就算制定标准的本意再好,但难合父母心意的标准也不过是本本主义的延续,而此标准也只能是画虎不成反类犬,使“新二十四孝”沦为“二十四笑”。如此标准,不管你笑没笑,反正我是笑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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