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办不下见义勇为证,只因公权缺德懒政

2012年08月16日 06:56   来源:红网   石飞

  江苏句容市古村,2000年5月7日,江伟华和小伙伴们路经水凼,听到呼救声,是同学落水了。“我去救吴德飞!”江伟华连衣服没有来及脱就跃入水中,他把同学推向岸边,自己溺水身亡。江伟华年仅12岁。(8月15日《中国青年报》)

  得知儿子是为救人而溺亡的,江伟华的父亲江志根下决心“一定要(为儿子)讨个说法。”。他辞掉了原本收入不错的工作,连家里的田地也撂荒不管了,只做一件事情:为儿子“正名”。他搜集了目击者们的书面证明,准备为儿子申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几乎每天都要骑车15公里到句容市,“下雨才坐汽车”。每个月,要骑车去镇江、南京好几次。“50公里的路,顺风骑4个钟头,逆风骑六七个钟头。”他从乡镇到省城,跑遍了各级派出所、公安局、民政部门和见义勇为基金会。有人接待,他就递上材料,把儿子的事讲一遍。吃了闭门羹,他就站在大门口,默默地等到下班。有的办事人员被他缠烦了,把他的自行车藏起来,告诉他“车被偷了”。他就又买一辆,继续跑。他的目的就是想要官家给发个红本本——“荣誉证书”。为此,这位倔犟的父亲整整奔走了12载,数次变卖家产,背负了十几万元债务。

  读了上述文字,我老泪潸潸。江伟华见义勇为,乃铁板钉钉之事实,毋庸置疑,有关部门的官员理当给予善待和肯定。尤其是,对于丧子的不幸者更应该有着最起码的同情、悲悯和关爱之心,怎么可以没完没了地推诿、拒接、歧视、戏弄呢?居然把人家自行车藏起来,说是被偷了,逼着人家再买一辆。这哪里是人的德性,更不是公务员应有作为,活活的一个畜牲!这位英雄的父亲12年为儿正名的艰辛路,充分暴露了一些公权机关的懒政,凸显了某些官员人格的劣性和道德缺失。对于其间所暴露出来的不屑分子,应该来个清理,分别不同程度给予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对于那个缺乏人性的藏自行车的家伙,应予清出公务员队伍。如不这样,也许党政机关的一些老爷们永远不会拿老百姓当人看,永远不会执政为民。

  至今,这位英雄的父亲已经57岁了,仍未达到为儿子正名的目的——拿到“荣誉证书”。“他要继续找下去。”既然去年年末,省市县三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已经讨论认定:“江伟华在他人遭遇危险时能有勇敢救助的行为……应予褒奖。”发个“荣誉证书”又有什么难呢?我们的官老爷们,发发慈悲吧,不要让这位可怜可惨的老人再奔波下去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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