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万网民因网络诈骗损失300多亿元,立法不能拖了

2012年08月14日 07:43   来源:新民晚报   田成

  据新华社报道,日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等部门联合发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过去一年间,全国超过6000万网民因网络诈骗损失300多亿元。业内人士表示,网络诈骗金额正逐年上升,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采取措施加以遏止。

  6000万网民年被骗300亿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今年央视3·15晚会整理出投诉前十名的行业,其中网购高居榜首。这个数字提醒我们,对网络的管理有诸多短板,期待规范。

  对消费者来说,网络购物的维权问题非常关键。一项有1069人参与的调查显示,42%的人在网购中遇到过欺诈,遇到纠纷的只有20%的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62.8%的人只能放弃维权意愿,原因何在?“取证难”“维权成本高”“找不到卖家”等都阻碍网购维权。认为网购“可信度高”“很好”的公众只占到2.9%,74.8%的人认为我国网络交易相关法规有待完善。

  当前电子商务领域的诈骗活动趋于频繁,遏制网络诈骗活动已成当务之急。必须完善网络购物环境,从制度层面大力建设,通过制度监管,约束企业的诚信,让消费者能够快乐放心地消费。我国现有征信体系建设落后,法院、银行、工商等系统的内部征信不仅信息更新不及时,适用范围狭窄,一些信息参考价值不大,有时还会误导公众。

  要管住网络上的不诚信行为,就要建立严格的网络销售商及运营商的资格认证和准入制度,还可考虑由网络运营商向销售商收取一定的赔付准备金,建立专门基金,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当销售商出现诈骗问题或所售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时,一旦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就可以用赔偿基金先行对消费者进行赔付。

  关键的是网购立法不能再拖。目前世界上已经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综合性电子商务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标准不统一、平台建设滞后、诚信度不高等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对我国网上购物中出现的问题做出及时反应,加快“网络零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进度,使网络购物驶入法制化轨道,使网上购物的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据可依,从根本上保障网上购物行业的长远发展。一个行业的规范不能仅建立在企业的自律上,政府必须依法监管。

  当下,政府管理部门理应重视网络购物这一新兴领域的犯罪,针对这类犯罪的特点,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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