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一位女孩,抱着宠物狗乘坐公交车。为了能让小狗光明正大地坐在座位上,这位女孩还为狗刷了公交卡。此事引起热议。(浙江在线7月26日报道)
我不知道宁波有无这方面的立法,在有些城市,如南京,地方法规是明确禁止携带犬、猫等动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但无论是否立法,并不影响这种做法的错误性质。只不过在已经立法的城市,这种做法的错误是违法的,而在没有立法的城市,这种做法也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
应该说,无论是否立法,是非是比较清楚的。问题在于,即使立法了,可能还是会遭遇谁来执法的问题?如果带宠物上公交的人比较多,执法力量真的是个问题,就会出现法不责众的情况;如果这样的现象很少,则主要还是依靠司机的劝阻,或者再加上其他乘客的批评;总之并没有更好的强制措施保证落实。道德的问题还是用道德来解决,不要患上法律依赖症,以为法律万能,就走向另一个极端了。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