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楼市调控成果需建立长效机制

2012年07月16日 0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徐 科

  自2009年开始,为了有效控制楼市的投资投机,稳定房价,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包括限购、限贷在内的行政手段,有效地控制了房价的暴涨,抑制了房产泡沫的增加。

  温总理讲话中“把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性需求作为一项长期政策”、”“抓紧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等表态都说明管理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决心坚定。笔者认为,长期抑制投资投机,除了行政化的限购,运用长效机制来引导楼市健康发展才是长远之计。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认为,现有的调控主要是限购、限贷等行政手段。在当前调控压力较大、走势仍不明朗之际,可以预见下半年房产税、住房信息联网等针对存量设置的调控机制将加快推行,形成政策组合拳,更好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据悉,目前全国第一批超过40个城市和住建部的住房信息联网已完成,未来将扩大到500个城市。专家表示这为房产税的执行提供了数据基础,联网可以显示一个人名下共有多少套房,房产税的税率应该如何来设定,都将有一个明确依据。

  自2011年我国先后在上海、重庆进行了有关房产税改革的试点之后,开发商、购房者还有地方政府都在关注着政策的下一步走向。几个月来,房产税试点扩围无疑成为最为热门的话题。深圳、广州、北京等一线城市都被传言进入扩围名单。在此期间,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由于是试点,所以重庆和上海两个地区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征收方式等都不同,但都已取得很好的经验,接下来将在这个基础上扩大一些试点城市,但试点的城市仍未确定。目前住建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总结上海和重庆房产税试点的经验,同时进行提炼和完善,在此基础上扩大试点城市。

  不久前,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房产税扩大试点工作和限购工作是相互补充的,他认为房产税扩大试点工作短期内在大城市不可能再扩大试点。长远来看,针对房地产市场的限购政策是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具有短期效应,根本问题在于是在制度建设。建议在完善房产税制度的同时,从土地流转制度、金融监管制度、住房保障制度、住房租赁市场建设、土地拍卖制度等制度建设方面入手,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引导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武晓娟)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