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公开:制度建设尤需加力

2012年07月07日 07:58   来源:羊城晚报   牛日成

  至昨天为止,广州市41个政府机构有40个相继公布了2010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引发坊间与舆论的围观。舆论多指晒“账本”过于简单,并从各部门“账本”的比较中,提出诸种质疑。

  客观而论,社会敏感度极高的“三公”经费从长期秘而不宣到揭去面纱,虽然千呼万唤始出来,且只见几个大数,但毕竟走出了“见光”的艰难一步,其积极和进步意义不容否认。而由于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大吃大喝等痼疾犹在,坊间与舆论对“三公”数字及其“内涵”的大加评判也在所难免。

  应该说,广州政府机构“三公”公开不乏亮点。如城管局很老实地在公开账目时承认自己“超标”,且不论超标是否合理,其不掩饰的态度值得肯定。人社局“三公”经费不仅晒了公车数量,还晒了出国人数,甚至主动算出人均出国费,在公车费用遭质疑后也迅速回应超标问题,态度也是积极的。有了诚恳的态度,“三公”公开的进一步细化可以期待。

  然而,有了进步,不足也须正视。绝大多数单位只公开公车费用而不公开公车数量,八成单位只公布公费出国(境)费用而无人数,致公众无法判断支出是否合理。有的“三公”账本说明过于空洞、简单,难免有为公开而公开的观感。

  政府机构“三公”公开基于制度安排,也少不了民意与舆论监督的叩问之功。或者说,一定程度上还是民意、舆论与政府机构的博弈。博弈已促成“三公”支出公开的初步实现,但公开依然没能跳出只有“粗线条”没有“细纹路”的窠臼,则是现实的问题。媒体因此而列出“最粗糙”、“最拖沓”、“最简单”、“最怕羞”等单位名录,可视为监督的再发力。

  在自上而下反复强调之下,政府机构“三公”公开为什么依然扭捏,“形式”公开而“内容”能省就省?无疑,首先与政府部门利益、胆量与诚意相关。尤其是,财政支出依然存在不规范,预算追加仍嫌随意,“其他支出”项目模糊不清,预算执行审计监督不力等等问题。政府部门通过“变通”增加“三公”支出,一旦涉及部门利益的不合理支出“见光”,或会招致舆论监督,这就成为阻碍“三公”公开的阻力。

  其次,制度设置给“三公”公开留下伸缩的空间。按照国际惯常标准,政府部门的工资、津贴、补助、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出国费、招待费、交通工具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科目细化,才称得上是“阳光财政”。目前“国标”缺失,地方政府仅以一纸文件为指挥棒,“没要求细化公开”自然成为“三公”公开“适可而止”的托词。

  广州2009年率先在全国公开部门预算,而且首次公开“三公”经费,令人耳目一新。如今,能否更上层楼,似乎遇到了“瓶颈”。坊间与舆论的步步紧逼,无疑有其善意的愿望。我们愿见到压力变成动力,而不愿见到“三公”公开止步于此,或者对舆论监督产生反弹而不敢突破,甚至“开倒车”。如此,则必有碍于打造“阳光财政”“阳光政府”的进程。

  需指出的是,推进“三公”公开细化,有赖于法规与具体制度设置的强制力,而非任由政府部门自由选择。同时,“三公”公开不是目的,接受公众监督并作出符合民意的调整才是人心所向。对于公众与舆论的质疑,政府部门理应主动回应。发现问题则应做好纠正乃至问责的后续文章,使“三公”公开的监督意义得到彰显。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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