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流浪汉睡高架桥下影响市容,广州专门浇筑水泥锥阻止?最近,网友的这则爆料在微博上引发热议。3日,广州市建委回应称,这些水泥锥建于十多年前,当时的目的确实是为了防止流浪汉在桥底露宿。(7月4日《南方日报》)
这个让人无立锥之地的“绝招”,原来是十多年前的创意。如果对一种久治不愈的市容顽疾,窝火之下出此狠招,有时也怪不得有关部门。我估计,当年这一“绝招”肯定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因为,哪怕是习惯了餐风露宿的流浪汉,也经受不起“滚地板”的折磨。这种看上去像剖开后平铺的狼牙棒,别说睡在上面,看一眼就够毛骨悚然的。
撇开“城市形象”之类的文明理念,用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治理市容顽疾,不乏消极中的积极意义。在高架桥下铺设水泥锥,至少可以防止流浪汉在桥底露宿。基于这种“创意”,以及直观的效果,令笔者也突发奇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正式发函,表示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对此,有舆论认为,吃鱼翅的禁令立刻就可以发出,为何要等3年?甚至有人愤懑地问,公款吃鱼翅还可以再吃3年?本来以为,这需要综合研究公款接待的管理制度,而把这整个接待制度安排好落实好,确实需要一定时间。但当看到了在高架桥下铺设水泥锥防止流浪汉在桥底露宿的“创意”,就觉得“三年禁止吃鱼翅”有点说不过去了,为何不借用“水泥锥”的创意,比如在公款接待的鱼翅里撒点碎玻璃、小钢钉啥的,看谁还会欲罢不能、狼吞虎咽?
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已经不难看出这样做是多么的极端和没有人性。但有关部门在设计和使用“水泥锥”的时候,有没有考虑到极端和没有人性?说起来公款接待少吃一道鱼翅,比流浪汉无处栖身的后果并不严重,为何同样是为了杜绝一种社会顽疾,手段就显得那么截然不同?延伸开去说,挥霍无度的公款接待所浪费的社会资源,是不是和产生那些贫困潦倒的流浪汉有着某种关系呢?
因贫困无家可归而只能睡桥下的流浪汉,成了影响市容的被驱赶对象;因权力失控而大肆挥霍的公款接待,成了影响政府形象的腐败现象,二者都是一个文明社会的两大奇观。而对流浪汉的冷酷无情和对权力腐败的心慈手软,成就了今天关于“水泥锥”和“鱼翅”两个话题。让人在心酸和愤懑间百感交集。
山珍海味的公款接待场面,和布满水泥锥的桥底,一头胜似天堂,另一头更像是地狱。也许,不少人才知道“水泥锥”这种张牙舞爪的东西,就像才知道公款接待都用上了鱼翅一样。但这种离奇的现象,让人们直观地看到了社会贫富二级分化的程度,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制度对两种社会阶层完全不同的态度。如果说可以在不考虑流浪汉生存环境的冷酷心态下,在高架桥下浇筑水泥锥,那么,有什么理由不立即撤了公款接待中的鱼翅?既然可以用水泥锥让流浪汉无处栖身,怎么就不能在鱼翅里撒上碎玻璃?反正都是“顽疾”,为何不用同一剂“猛药”?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