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对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的劳务派遣工来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就在这一天,公司宣布启动2012年劳务工转制工作,这意味着一批工作勤奋、表现优秀的劳务派遣工,将转制为企业正式合同制员工。(7月3日《工人日报》)
这段褒扬性的新闻导语,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概念混淆,不知所云。其一,只要是违规使用的劳务工,必须一律清理,要么转正,要么终止,不应有择“优秀转制”之说;其二,“合同制员工”就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转制正式合同制员工”怎讲?难道还有“非正式合同制员工”?这段话如果出自中航油集团领导之口,那说明该企业头头认识糊涂;否则,就是记者或编辑表述谬误,没学也不懂劳动法律法规。
既然导语概念混乱,难怪这篇“正面报道”南辕北辙,张扬违法行为。据报道,中国航油集团是大型中央企业、国内最大和亚洲第一大的航油供应商。飞机加油属于关键生产岗位,然而占飞机加油工总数30%的人员却是劳务派遣工,多达2305人。而且都是长期使用的,譬如,白刚已经干了10年多、张立松已经打了5年。就此一点,中航油集团在用工方面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岗位上使用。在该法正式实施前,全国人大法工委对“三性”作了详尽解释:辅助性,即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临时替代岗位;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2007年12月26日人民网)。中航油集团在关键岗位上长期大量违规使用派遣工,莫说多达30%、2305人,即便是用一个也是违法的不可以的。显然是,他们没有把国家的法律放在眼里,存心与劳动合同法对着干!其之所以如此,目的是“秃头虱子——明摆着”,无非是要规避用工责任,压缩用工成本,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中航油集团为什么要给派遣工“转制”呢?既不是良心发现,更不是敬畏法律,仅仅是出于企业发展——稳定队伍和安全生产考虑(当然这也是应该和必须考虑的),根本没有从守法用工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进行反省和拨乱反正。该企业派遣工转制工作始于2010年1月,要通过“申请、初审、初示、测评、公示、报批等诸多环节”,分批择优给予转为合同制员工。截至目前,已转制两批,有162名派遣工转为合同制员工,占违规滥用派遣工总数的7%,仍有93%、2143名劳动者被继续侵权,遭受违规派遣、非法盘剥。
中航油集团的“转制”做法显然与劳动合同法相悖。既然该企业所用的2305名派遣工都是关键岗位上的长期用工,依据劳动合同法“三性”的规定,应该不容丝毫拖延和遗漏地立即全部转为正式职工(合同制工人)。拖延一天、遗漏一人,都是对法律的亵渎,都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践踏。
让人非夷所思的是,中航油集团对自己违规滥用的派遣工仅仅“转制”7%,自诩为劳动者代言报、维权报的《工人日报》,就为其戴上了“关爱工程”的桂冠,大肆宣传张扬,这无异于,支持和鼓励他们继续违规滥用劳务派遣,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值此,我真替《工人日报》提心吊胆,担心广大劳动者骂它是“工贼报”。
日前,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修法集中就劳务派遣规定进行修改,重点对劳务派遣的“三性”岗位给予具体界定,以期堵住无良企业钻法律漏洞滥用劳务派遣。铁腕治乱,遏制、打击和纠正违规劳务派遣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国民共识和共急。在此大势所趋之下,奉劝中航油集团丢掉所谓的“择优”“分批”转正派遣工的做法,与其说这是“关爱工程”,不如说是欺世盗名的花花绕!其悬崖勒马的明智的选择应是:对关键岗位上长期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必须迅速地全部地一次性地转为正式职工,不能分期分批,也不应搞什么择优。并且,今后在关键岗位上不能再用派遣工,缺员只能招录正式工。
不仅中航油集团应该如此,所有的央企、国企乃至机关事业单位(据全国总工会调查资料显示,这些领域和部门是违规滥用劳务派遣的重灾区)都应该和必须这样办。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