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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合医保异地转接缝隙

2012年06月29日 07:49   来源:长江日报   佘宗明

  日前,国务院批转人社部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规划纲要》,该纲要指出,我国将落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6月28日《新京报》)

  尽管迄今为止,医保漫游,还仅是“拟推行”,尚无明晰的着地时间表,可它被置于公共议程,就已是曙光初露。

  医保漫游,跳出“割据”掣肘,迎合了民意期许,也是保障制度格局升级的题中义。若医保无法“因人移而移”,那势必会消解公众参保的积极性,损害他们的福祉。因而,让医保“跑起来”,才是对民众被保障权益的制度性呵护。

  不过,医保要想互认,前提是——异地转接应该少些缝隙。在现实操作层面上,让医保“零挥发”地保全和对接,终究还是有几重困难。

  一是各地参差不齐的医保标准,是否会给互认带来技术性阻碍?目前,国内各地医保政策“各自为政”,报销的起付线、封顶线和比例等不在一个“起跑线”;再者,医保信息的保存等,还是与各省市的技术条件捆绑,“地情”不一,互认该因循怎样的技术共识,当然需要更成熟的“硬件准备”。

  二是地方本位下的利益牵制。在统账结合的医保机制下,缴费资金分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两个板块。在某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缴费基数高,医保返还也多。异地互认,保障水平高的就得“吃亏”,难免会对其拒斥。

  这些异地对接障碍,并不意味“互认”无法可施。其实,在医保资源的“再洗牌”和异地磨合下,互认的障碍大可消解。只是,这需要广泛的认同和齐力推进。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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