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妈害妻”的官员更不会“亲民”

2012年06月02日 07:03   来源:广州日报   李天扬

  为官与为人,是统一的——要当一个好官,首先得做一个好人。对此,大概没有人会有异议。那么,如何考量是不是一个好人呢?通常,无论组织也好,舆论也好,多把着眼点落实在公德上,诸如勤政、廉洁、奉公,等等。可是私德呢?大家提得就少了。

  之所以有上述感慨,是因为看到两条公务人员“坑妈”“害妻”的新闻——江西省抚州市一公务员在父亲去世后,为独霸房产,竟假冒兄弟姐妹的签名,将健在的母亲公证死亡;河南省许昌县林业局副局长俎建立,醉驾撞人逃逸,造成一死一伤,事后竟让妻子投案顶罪。

  连用两个“竟”字,是因为这两人的做法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他们的结局,当然是骗局拆穿,要么计划落空,要么罪加一等。或许,这样的例子太过极端。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公务人员,尤其是官员,不顾家,是较为普遍的。一个人,当了公务员,或进而有了一官半职,在普通人家,大概会被视作“顶梁柱”。似乎,只要仕途通畅,就能鸡犬升天,其不顾家,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下曾当过几年中央媒体的记者,至县市采访,当地官员往往从早陪到晚,连早饭也来同吃,赶也赶不走。如此,他们还有什么时间陪伴家人呢?他们总说,这样很正常。一次,我到贵州某地采访,一名官员陪到子夜,被舟车劳顿的我“赶”回家。次日,他告诉我,他妻子表扬他了,因为昨晚是他一年当中回家最早的一次!

  媒体在宣传先进典型时,也习惯于把“不顾家”当成是优秀事迹。“他,是一个好干部,但不是一个好儿子、好丈夫”之类的句子,在相关报道里,俯拾皆是。似乎,当一个好干部,就非要先当坏儿子、坏丈夫不可。每当看到那些大小干部在节日里忙着去慰问百姓作亲民状时,我总在想,过节,他们为什么不跟家人团聚呢?难道,不顾家已经成为一种官场文化了?

  其实,即使是在无比强调忠君的封建时代,也十分注重孝道,甚至有丁忧之制,官员若遇父母逝世,必须回祖籍守孝三年,其间不准为官。而在西方国家,那些官员无论是在选举期间还是当任之时,总是要大秀家庭和睦,他们节假日与家人度假的图文,也常常见诸报端。

  且不论封建守孝制度与西方官员的作秀之是非,有一条总不可否认,即无论古今中外,要讲“不顾家”是官员之美德,是说不过去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不顾家,一心扑在工作上,也是一种自私——对家人的自私。凭什么,为了你的工作,要家人作出牺牲呢?就因为你是公家人?就因为你有乌纱帽?

  上述“坑妈害妻”的例子,只是把这种自私,演变到了极端而已。这两人胡作非为,已经触犯了法律,非但私德有亏,也早就逾越了公德的底线。其实,从这两例子不难看出,坑妈害妻距祸国殃民,不过仅一步之遥。把国家交给这样的人去治理,公众能安心吗?

  希望,每一位立志于当一个好干部的人,首先当一个好儿子、好女儿、好丈夫、好妻子、好爸爸、好妈妈。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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