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甘肃省卫生厅长刘维忠因为一条“甘肃省医务人员练真气40余人打通任督二脉”的消息又一次成为新闻人物。此前,这位厅长曾通过省卫生厅的官网推广“食疗吃猪蹄”、“黄花菜熬水”等疗法,并引发争议。
在许多人看来,“打通任督二脉”的说法来自于金庸或古龙之辈,完全是小说家言,没什么科学根据。身为主管卫生工作的一位领导把武侠小说中成为高手的必经之路与医务工作者的培训扯在一起,太不靠谱。还有人以为,宣传“猪蹄”、“黄花菜”能治病,与张悟本炒作绿豆一样,是在忽悠群众。因此人们质疑刘维忠,认为他在沽名钓誉,甚至认为他“公权力越位”,以省卫生厅的名义推广莫名其妙的治疗方法和药方,可能会对社会产生误导,要负法律责任。
如今,社会公众对官员的监督越来越有力,越来越不讲情面。官员们工作的失误,失职,乃至他们的种种“八卦”,都有可能被曝光于网上,传播于天下,遭到嘲讽和批评。这当然是社会的进步。来自于社会公众的监督,必定将成为确保官员们奉公守法、尽职服务的强大力量。
不过,我们应该承认,官员也是形形色色,他们的政治水平、道德操守、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他们个人的性格、作风等等,不可一概而论。简单地划分,我们可以把官员分为“好官”和“坏官”两大类。“好官”中又有“清官”、“能员”、“干吏”,以及“学者型领导”、“专家式干部”等不同类型;“坏官”中也能够划分出“贪官”、“污吏”、“庸官”、“蠢官”,甚至是“乱政蠹贼”、“毁民恶吏”各等角色。
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当然希望官员之中“好官”多一些,“坏官”最好是一个也没有。而老百姓对“好官”和“坏官”的认定缺少准确的标准,往往是通过直接的感受,或是口碑相传。这样一来,难免有“好官”或是不那么坏的官员被误解,更难免一些看上去道貌岸然、人模狗样的“坏官”深深潜伏在革命队伍中,悄悄地作奸犯科。比如,在我看来,甘肃卫生厅的那位厅长未必就是坏官。所谓“打通任督二脉”,所谓“猪蹄”、“黄花菜”治病,也许只是厅长同志在缺医少药的落后地区试图有所“建树”,急于追求政绩的一种表现。只要他没有借此谋私敛财,没有滥用职权强制推行,我们顶多批评他不够严谨,说他工作作风不扎实,还不至于一棍子把他打死。反之,类似河南原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那样,涉嫌在半年多时间里先后强奸未成年女性11名的败类,如果不是偶然被发现,谁知道他有那么坏?
那么,如何认识清楚“好官”和“坏官”呢?当然要靠制度。自古以来,在中国的官制中不但有官员的选拔制度,还有专门针对官员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制度。明清两代有“一年一小考,三年一大比”的机制,按德、能、勤、绩、劳等不同标准对官员进行考核。此外,中央政府设立了“考选”、“考功”等部门,地方配备专职监察官员,干的就是对各级官吏考核管理的差事。值的一提的是,“考”的含义,不仅是“考评”、“考量”,其本意应该是“拷问”、“敲打”。经过各种各样的“考”,官员们的成色大概能弄的差不多了。
我们知道,明清封建王朝最终的覆亡,很重要的一点是亡于官员腐败、吏治不靖,但这不是因为缺少对官吏的监督考核制度,而是那套制度名存实亡,从上到下没人认真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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