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取消“重点校”事关百年大计

2012年05月31日 12:34   来源:新华网   马涤明

  28日,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布《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从发布日起至6月15日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提出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5月30日《人民日报》)

  教育要走出片面追求升学率的误区,回归教育本来的理念,是社会的共识。河南省的征求意见稿,体现的正是这个意思。

  重点学校集中优质教育资源,将一部分学生(也叫“学苗”)作为重点培养。不管设立“重点”的初衷为何,不争的事实是,现在的重点学校,追求升学率的价值取向很明显。这就导致择校成为普遍现象,同时大大刺激了学校的经济利益取向。重点学校越来越显现出“贵族教育”色彩。

  重点学校扭曲了教育原本的理念。一方面它成为追求升学率的工具;另一方面导致教育资源配置失衡,侵害多数学生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可以说,它已经演变为一个怪胎。

  重点学校成为怪胎,与应试教育这个“母体”不无干系。虽然“应试”在当前情况下相对合理,但当学校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目的完全取向于“应试”,基层教育也就偏离了本意,似乎更像是一个“市场”。学校的“经营活动”也就身不由己地服从于市场导向,如果“市场”需要的是高分与考试能力,而学校和地方教育系统想要遵循德智体全面发展原则,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注定会被“市场”所淘汰。

  这就像经济领域中出现市场失灵,政府就必须伸出“看得见的手”。教育领域无疑也面临这个问题。地方政府以行政手段调整教育体制,规定中小学不得设立“重点”和“非重点”,还教育和学校以本来面目,非常必要。

  取消重点学校,仅仅靠一纸“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规定肯定是不够的,其配套措施必须跟得上。首先,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方式必须与之配套,考核重点不能放在升学率上;其次,对中小学收费问题必须严格监管,经费缺额以财政拨款补足,并实现资源配置平等均衡;最后,必须同步取消择校制度,否则,现有的重点学校很难回归到普通学校的概念上。、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免过桥费”的账本怎么算    2012年05月30日
  • ·医保条例修改不能“猛踩油门”    2012年05月17日
  •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