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南京机场路(雨花台风景区南门至机场高速段)两侧的上百棵香樟被挖出来后,花七八十万种上的一批新树,却依旧是香樟。现场施工人员说,原先香樟太小,现在换成大的。对此,南京雨花台区住建局和绿化公司解释称,原先土壤多为石块,没有肥力,所以香樟“长不大”。(5月29日 扬子晚报)
挖香樟栽香樟,这听起都很“搞笑”,也与香港援建的绵阳中学被拆事件的“翻拍版”有些相似。但是,南京雨花台区住建局却不以为然,宁愿花费七八十万元,大张旗鼓、有恃无恐地挖掉那些老香樟,再种上规模一般大小的新香樟,原因何在?笔者以为,除了一挖一栽中有利可图而外,恐怕重复移栽“零成本”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事实上,尽管发包方雨花台区住建局和承包方雨花台区园林绿化公司负责人在阐释需要移栽理由时,把以前香樟树长不大,“长僵了”的原因如出一辙地归结到土壤中石块多,还有生石灰,同时受到当时“施工条件、质量、环境”等影响方面。但是,在面对记者质疑时,种树工人也承认如果不换树,只要换上新的土壤,这样也是可以的,而且成本会小点。然而,雨花台区住建局和园林绿化公司为什么会对重复移栽“一拍即合”呢?恐怕这与香樟“滚打滚”的利益有关,也跟重复移栽的行政问责“零成本”有关。
应该说,城市绿化搞景观建设是公益事业,也是提升城市品位,这是好事,这笔钱归国家出当然也毫无争议。但是,正因为钱是国家的,修桥补路建学校等等,用到哪里都是用,所以在决策过程中用这些钱来重复移栽香樟没人会心痛。倘若这笔钱要某个私人或某个私营企业出呢?我想结果会大不一样,私人或企业业主都会精打细算,反复权衡利弊关系,真正搞重复建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此等重复移栽计划十有八九都会以“泡汤”收场,这是公私之间的差别所在。
而且,搞重复建设行政问责成本低廉大家心知肚明。上个世纪90年代风糜一时的“烂尾楼”工程,不也是拆了建,建了拆,拆了再建吗?时而媒体曝出的那些桥梁建设、人畜饮水工程项目,甚至还包括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香港援建的绵阳中学被拆的消息,不也是重复建设?与那些大型建设动辄几百万、上千万相比,搞城市绿化区区七八十万元又算什么?真的叫“小巫见大巫”,这点小钱在某些决策领导看来根本就不叫钱!
更何况,这一挖一栽之间,还能让有的树“存放”到苗圃,有的树被移栽到其他项目上去,这批香樟苗圃与市场之间“滚打滚”,“滚”进来的新树是花国家的钱,也不排除在价差之间“混水摸鱼”,捞到油水;而“滚”出去的树是“甩货”,当然不值钱,自然也就存在“滚”进腰包不必入账的可能。况且,这个重复移栽的“黑锅”有单位集体背,别说没有问责,就算问责也有单位集体担着,不必担心“问”到个人头上,此等例子,那些破楼破桥破水池摆着,那批老香樟不也明摆着吗?因此,挖香樟栽香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并不算什么新鲜事,顶多也只算香港援建绵阳中学被拆和那些重复建设高楼、桥梁的“翻拍版”,生意场中“一个愿买,一个愿卖”要达成交易很容易。
鉴于此,笔者心想,倘若真要刨根追底,重复移栽的“罪魁祸首”还真的不完全是利益关系使然,与行政问责成本低廉甚至“零成本”也有莫大关系。如果不提高此类事件的行政问责成本,不加强制度约束,仅凭程局长的一句“我可以保证现在的工程肯定不会有问题”并不靠谱,谁也不敢保证北京的、天津的、上海的城市绿化树或其他项目不被如法炮制。因此,笔者认为尽可能减少此类事件再度发生提高行政问责成本势在必行、也势在必然。
(责任编辑: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