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凭啥独享财政购房补贴

2012年05月21日 07:18   来源:红网   鸣一凡

  辽宁省营口市近日下发文件,财政将出资5千万专项补贴公务员购买商品房。按照方案,营口约有1000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将陆续拿到一笔约5万元的购房补贴。并且规定:申领住房补贴的职工,只能购买商品住房,不得购买二手房;只能在本市区域购买住房,不得到外地购买;年内不买房,其补贴指标作废。(5月20日《京华时报》)

  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买房,对购买面积和购买价格没有任何限制,将补贴直接拨付给开发商。营口的这项“双规”补贴政策,可谓一石二鸟,用心良苦,不仅解决了一大批公务员住房问题,同时更达到了救市目的。据专家估算,此举不仅令营口市上千公务员平均一次性获得数万元住房补贴,而且可直接拉动该市房地产4亿元左右的销售额。

  当地政府救市的迫切心态可以理解,但依托政府财政来支撑、提振市场的方式并不可取。或许短期内,会让地方政府在政绩上获得一点小小的满足,但这并没有可持续性,而结果反误了民生。5千万的财政补贴落入开发商腰包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这种以政府公信为担保、财政预算做后盾的提振方式,会不会向市场传达一种错误的信号,以致带来各种负面的影响。倘使当地楼市因这种错误的信号而愈发坚挺,带来的后果是,不仅致国家房价调控于尴尬地位,更直接苦了老百姓。

  舆论之所以关注这起政府补贴公务员购房事件,除了当地政府救市意味非常明显之外,还有一个饱受诟病、备受争议的地方——公务员补贴购房有损社会公平。公务员已享有住房公积金,可以说大部分都是由纳税人支付的,而且公务员住房公积金往往都比较高,这本身就是一种补贴,凭什么政府还要额外增加购房补贴。况且补贴的钱哪里来,最后还不是转嫁到纳税人身上。同在一片蓝天下,凭啥公务员就能享受“超国民待遇”。一边是普通民众饱受高房价之苦而只能“蜗居”,一边是公务员社会地位高福利好且购房还有财政补贴。此情此景,怎不叫人愤愤不平。

  不是说干部就要做苦行僧,都要与民同甘共苦,他们也是人,同样也需要解决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问题。但关键是要保障社会公平,不能让公众共享的社会资源变成特权专属,成了垄断独享利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诸如“公务员低价购买限价房”“财政专项补贴公务员购房”等行为无异于“与民争利”,堂而皇之用公权揩老百姓的油。更为坦白地说,这是中国特色歧视性保障制度的体现。在大多数国家,公务员住房保障都被纳入社会一般住房保障体系中,这种保障体系覆盖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社会群体,事实上并没有额外增加公务员所谓的购房补贴。

  不管当地政府“救市”可不可取,单从公务员应该“与民共苦”,不该独享“超国民待遇”等角度来说,辽宁省营口市这场赤裸裸的权力自肥游戏应当休矣。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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