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12年年底,辽宁营口1000余名公务员以及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将陆续拿到一笔购房补贴,这个“红包”约为5万元人民币。财政出资补贴总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5月19日《中国经营报》)
笔者疑惑的是,其一,营口并没有对“规定住房面积与实际住房面积的差额”进行补贴,而按照营口相关补贴政策的计算公式,则主要是对申领住房补贴职工购买的全部面积进行补贴。
其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买房,却没有对购买面积和购买价格作任何限制,而将补贴直接拨付给开发商。
有人做过估算,营口此举不仅令营口市上千公务员一次性获得数万元住房补贴,而且可直接拉动该市房地产4亿元左右的销售额。这样一石二鸟的补贴政策,不仅解决了一大批公务员的住房问题,同时达到了救市的目的。
笔者认为,此轮房价调控进行到现在,对开发商、购房者都是“最关键的时候”。在这节骨眼上,营口出台这样的政策鼓励买房,无异于在关键的时候挖政策的墙角。这不仅是对国家房价调控的误导,而且拿纳税人的钱去补贴公务员购房,明显是有违公平的行政行为。
事实上,国家之所以要制定现行的楼市调控政策,一方面旨在促进虚高的房价尽快回归理性,以减轻民生压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借此“帮助”地方摆脱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的优化。从这个意义上讲,地方一再出台为楼市松绑的“新政”,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