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出租房屋有关问题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出租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单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5月10日《新京报》)
北京市出台“租房新规”的初衷是想把一些标准细化、量化以有助于出租房屋的规范与管理。但如果标准过于细致、甚至量化到“5平方米”、“2个人”,就是过犹不及、管得太宽了。
很显然,“单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这样的规定不切合实际,如果三个或者四个外来务工人员愿意合租一间房子住,这样显然能够减少房租开支,人家愿意住在一起,难道也不行?“单间不超2人”的新规,显然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更为重要的是,“租房新规”会不会变相抬高房租,让租房者承受不起?比如“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这样的规定,房子的面积大了是好事,但面积大了,房租肯定贵,租房者承受不起怎么办?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进行分割出租”是应该的,因为改变房屋结构会危及人身安全,但业主会不会借此提高房租?再比如“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这样的规定,可能会逼得那些原本租住在地下室的租房者流离失所、露宿街头。
出台“租房新规”,规范租房市场很有必要,但是如果相关部门管得太宽了,就变成了抬高房租的推手,缺少人情味不说,也不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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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