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就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出租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单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但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进行分割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此外,单位承租房屋作为职工集体宿舍的,不适用该标准。(见5月10日《新京报》)
那些改变房屋结构,可能威胁楼房安全的群租行为确实应该管管,但人们租多大房、摆几张床、住几个人,更多的恐怕是私事。再说,作为单位职工宿舍的出租房不适用该标准亦令人不解——同样是出租房,一间职工宿舍可以住七八个人,其他出租房为何只能一间住两个人?即便住在自家房屋的北京市民,可能也有一个房间住2人以上,人均居住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怎么租房就不行了呢?
另据新华社5月9日报道,自去年底以来,全国多个城市的房租持续上涨,北京、上海等城市尤甚。没有人愿意住得拥挤不堪,一些“蚁族”收入微薄甚至生活无着,不得不在一起“抱团取暖”,还有无数迫于生计的农民工奔波在京城巷陌,不知道北京市拟定租房标准时,是否考虑过他们的存在。
去年1月,上海市长韩正在一次会议上提到房价调控时说:“现在讨论如何解决住房问题的人,都是没有住房后顾之忧的人……如果政策制定者不能感同身受地理解买房人的渴求,就没有办法切实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这句话道出了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政策制定者往往是局外人,却去制定关乎“局内人”切身利益的政策,导致所制定的政策与现实“两层皮”。
公共政策不能不食人间烟火,决策者不能不考虑人情世故。多一些调查研究,多一点求真务实,多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多体谅他们的需求和难处,这是公共政策制定者不可或缺的心怀。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