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才是制衡国企职务消费的利器

2012年05月09日 08:48   来源:荆楚网   高福生

  今后,国企负责人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严禁用公款为亲属和子女支付各种费用。日前,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印发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12种行为予以严格限制。据悉,这是有关部门第一次联手从制度层面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职务行为进行规范。(5月8日《新京报》)

  “职务消费是个筐,不管是啥都能装”。长期以来,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因存在诸多制度漏洞,处在监管的灰色地带,乱象横生。一些国企尤其是央企,包括住房、汽车、通讯、勤务人员乃至公务宴请、出国考察、旅游、体检、疗养、办公室装修等,在很多时候均纳入了职务消费范畴,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这样的例子信手可拈:早些年国家电力公司在武汉召开内部会议,总经理高严住6万元的特大套房,午休另有8000元/天的总统套房,从家具到马桶都是专门订做;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在职位期间日均挥霍公款超4万元;原建行老总张恩照,搞一次舞会派对便挥霍115万元,其个人爱好则由网球、高尔夫球而至豪华游艇……

  细心的人们注意到,近年来,为遏止国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扩大化、隐性化、奢华化、私利化”愈演愈烈现象,有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文件和制度,对国企负责人的消费“无底洞”进行封堵。比如中纪委曾禁止公款买烟,国资委发过指导意见,对公车私用、收受礼品、公款旅游等实施重点监管。但却是隔靴搔痒,收效甚微。

  今次,四部委顺应民众的期待,针对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热点,出台“职务消费监管办法”,明确而详细地列举12种属于严格禁止的职务消费行为,这不仅仅是弥补了长期以来在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监管方面的制度缺漏,同时对遏制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腐败行为,防范公共财政资金流失,减少各种浪费的发生,也是一个巨大的“利好”。

  不过,12条“军规”能否成为封堵国企职务消费黑洞的利器,还有待实践的检验。在笔者看来,让“职务消费监管办法”叫好更叫座,必须严格预算,加强监督,认真考核,做好“公开”文章。因为,“公开”和“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不仅要向内部员工公开,更要以合适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媒体和广大网友的监督。

  如此多管齐下,让职务消费行为在“阳光”下一览无余,国企负责人才会对12个“严禁”保持足够的敬畏,藉此切实降低并使自己的职位消费行为更为合理化,让公众诟病已久的那些与腐败有染的职务消费行为逐渐收敛并得到杜绝。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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