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我国废止机场建设费,改征民航发展基金,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财政部发布《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4月17日《法制晚报》)
但凡坐过飞机的,都交过机场建设费,但这笔钱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恐怕很多人都是稀里糊涂。如果是捐赠,为何强制而非自愿;如果是投资,怎么看不到回报;如果是税费,从来没有部门说明收取依据和使用情况。自1992年开始征收至今,机场建设费在质疑和诟病声中走过了20年,被指“收费时间最长、收费范围最广、最没有法律依据、最不公开透明、引起最多反对声音的不合理收费”。
如今,在多次续征之后,机场建设费终于被“废止”了。不,准确地说,是换了个新马甲,“民航发展基金”。尽管名义上由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原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而成,但由于后者只是向航空公司征收,因此对于广大乘客来说,所谓的民航发展基金依旧换汤不换药,连标准都是沿用现行的国内航班每人次50元。为什么在一片取消机场建设费呼声中,我们盼来的不是停收,而是改征?难道换个马甲,就能洗白机场建设费,让公众心服口服?
机场建设费倒了,民航发展基金来了。改变的是名称,不变的是公众对收费合理性与透明度的质疑,依然没有走出“有悖程序正义、缺乏公开透明、留有续征口子”的窠臼。在民航总体上实现政企分开的今天,公众有没有义务为自负盈亏的航空公司分担成本;随着国家公共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强,政府是不是应该清费理税让利于民?值得深思。在笔者看来,有关方面应该重新论证民航发展基金的合理性,即使要收,也须邀请公众参与决策,向社会公开收支信息,给出停收的具体时间表,从而让广大乘客缴得明明白白,看得清清楚楚。
(责任编辑:白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