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出师不利”值得深究

2012年04月10日 09:41   来源:成都晚报   杨红旭
    近期,多地公租房推出“头道菜”,可令人意外的是,郑州去年12月推出的1353套公租房,自面向社会公开配租以来,只收到不到100张申请表;近期上海首批两个市筹公租房项目,首期申请率仅为四成;武汉市首批公租房启用,七成房源无人问津。

    公租房寄托着政府和民众太多期望,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却遭此冷遇,未免让人一头雾水。民众申请公租房不积极的原因,大概可归结为以下三点:

    首先,租金不实惠。按国家指导方针,公租房租金应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这让租房人有些失望。既然是保障房,很多住房困难群体希望能切实得到一大截实惠,而不是一点点好处。廉租房大受欢迎,主要是其租金远低于市场水平,只是其准入标准严格,只限于本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而公租房的目标群体有三:本地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青年职工。公租房的需求,其实主要在后两类人那里,而且多集中于房价偏高、外来人口众多的大城市。在广大中小城市,经济适用房的需求,反倒大于公租房。

    其次,位置偏远。一般而言,保障房多位于郊区。如果是经济适用房,由于具有产权,存在较大升值潜力,相对容易销售,位置不是大问题。廉租房和公租房位置偏远,则很容易被目标群体放弃。房租可能略低于市场水平,但交通成本却直线上升。除了交通之外,其他郊区生活配套也不完善,商业、教育、医疗等设施欠缺。很多人租房,除了房租因素外,还多图个生活、上班方便,位置远就成了大问题。

    再次,准入门槛偏高。按理说,公租房覆盖面远大于廉租房,也大于经济适用房。但既然是保障房,总得设置门槛,门槛的高低比较难于把握。至少目前看来,部分城市的门槛偏高了。比如郑州规定:社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三年以上、月工资低于1700元。再如武汉要求:新就业人员要求月收入2500元以内,毕业不超过五年等,新就业大学毕业生还被要求提供用人单位的担保证明。这些硬性条件,很容易把部分公租房的“刚需”拒之门外。

    以公租房替代经适房,以租赁式保障替代产权式保障,这一住房保障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但如何把好事做好,使公租房既叫好又叫座,却需各级政府思量。

    笔者的建议有四。一是,兴建公租房要注意规模适度,切莫在理不清思路的情况下跟风一哄而上,否则将造成后遗症,不好收摊。二是,要严格遵循“降低成本、控制租金”的原则,比如鼓励有地单位、市区城中村和郊区村集体利用低成本土地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公租房。三是,公租房选址一定要便民,一般以市区为宜,郊区项目应邻近轨道交通。四是,做好保障对象摸底工作,适度降低准入门槛,绝不能空有维护民生的光鲜旗号,却存在大量公租房租不出去的荒唐现象。

(责任编辑: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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