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提倡的“合乘出租车”

2012年03月26日 09:50   来源:荆楚网   金海燕

  针对打车难的问题,北京鼓励乘客合乘出租车,特别是在早晚高峰时段,合乘者各付共同路段车费的60%,并可以打印多份发票。(3月24日《新京报》)

  其实,提倡合乘出租车,不仅是缓解早晚高峰时段打车难的应急措施,也应当成为出租车营运的常态之一,它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第一,可以缓解出租车打车难;第二,合乘区段的乘客各方只负担车费的60%,可以减轻乘客的负担;第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出租车司机的收入,跑同样的一段路程,有了两个不同主体的客源,司机可以多收入20%的路费;第四,更重要的是可以减少城市的环境污染,实现低碳生活。

  当然,由于出租车作为特殊的公共交通工具,提倡合乘并不是一个鼓励或一个提倡就能实现的,需要软硬设施的完善,才能既保证乘客的权益,又实现乘客、司机和减少环境污染的“三赢”。从硬件设施的完善来说,为了方便合乘,车辆应当添加一定的设施,譬如第一位乘客上车后,行车的方向和目的地,在车辆上有明示的标志,方便其他乘客招手合乘;为了保证不同主体乘客的安全,车辆应当安装GPS和录像探头;里程计费和发票打印的软件也要作适当的改动。软件的完善首先要有一个完善的制度,是否同意合乘,需要由乘客作出决策、如果在大方向一致的情况下,需要有一定路的绕道,车费如何支付以及在合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都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其次要改变乘客打出租必须独坐的观念,树立“与人方便就是自己方便”,解决同路人急于打车的困难也是助人为乐的一件好事,相信由此能为建设一个和谐的打车环境出一分力。有了这样的观念,配以完善的规章制度,合乘出租车才能实现一举三得的“三赢”。

  鼓励或提倡合乘出租车,是出租车行业管理上的一大改革,方向正确,具有长期提倡、成为风气的必要。但是,合乘一旦成为风气,需要管理部门的精细化管理,不是粗放式的一句允许、鼓励或提倡就能达到良好效果的。如今北京市吃了这“合乘出租车”的第一只螃蟹,但愿能吃出“阳澄湖大闸蟹”的美味来。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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