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又见“寻官记”,何时来点儿新鲜的

2012年03月23日 07:08   来源:扬子晚报   于立生

  《寻秦记》还没出续集,“寻官记”却迭出续集。

  3月21日《安徽商报》的报道:已离家20多天,安庆市花凉亭灌区管理局局长艾应顺仍无音讯——3月19日,安庆市水利局在《安庆日报》刊登通知,要求艾应顺务必于2012年3月30日之前回单位上班,否则依规处理。据悉,艾应顺55岁,为正处级干部,曾任太湖县常务副县长。

  “否则”云云,喻示着还有回旋余地、腾挪空间,而“依规”之“规”,当是刚性严肃的。“否则”“依规”,粘连组合在一起,一活,一死,一软,一硬,似通非通,不通若通,真叫人不得不叹服。

  “郴州版寻官记”主角农机局副局长王昌宏,已终于在3月13日被“双开”。 从去年11月29日“失踪”算起,到随后农机局成立“寻找副局长专门小组”历时两个多月“秘密寻找”, 再到2月24日“万般无奈”在当地《郴州日报》发出“寻官公告”, 再到免职,前后跨越3个半月。“安庆版寻官记”主角,从2月29日离家,到3月19日在当地《安庆日报》发布“寻官公告”, 已近20天;若算到公告的返岗截止日期3月30日,那就将满1个月。而《公务员法》第83条明文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难不成就成了可松可紧的橡皮筋?《公务员法》约束公务员,当真就成了自己的刀头,削自己的刀把?也无怪“公考热”一波接一波,头颅要挤破。

  什么时候,“寻官公告”修正为“×××,鉴于无故脱岗半月,已被依法除名,请看到后速回单位办理交接,接受离岗审计。”也就算是“创新”了一点“剧情”,或能叫好又叫座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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