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2012年03月13日 07:1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李予阳

  今年两会,“改革”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关键词之一。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国企改革取得的成就怎么看?下一步要从哪些方面着手推进国企改革?弄清这些问题,对于进一步深化改革至关重要。

  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

  “在并无成功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我国的国企改革走出了自己的道路,取得了巨大成就。”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表示。

  改革开放初期的国有企业被称为国营企业,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仅仅是一个生产单位。面对市场竞争,上世纪90年代末,“亏损”成为困扰国企的最大难题。1998年国有企业的亏损面达到三分之二,全国国有企业一年的总利润只有213.7亿元。当时,国企的中心任务是改革脱困。如今,仅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100多家中央企业,每月的利润就达几百亿元甚至近千亿元。2011年,38家央企进入了世界500强。

  从“脱困”到“发展”,国企的进步有目共睹。国有企业利润增长、实力增强的背后,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上世纪90年代,以国企改革脱困为标志,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等相继启动;从2003年起,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深入推进,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极大地激发了国有企业的活力。

  改革为国企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企业形态和运行机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有资本不断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

  发挥中流砥柱作用

  破除垄断、引入竞争,一直是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近些年,政府也一直在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然而,在关于垄断的问题上,社会舆论对国企多有指责。那么,国有经济在一些行业占据主导地位是不是就等于垄断呢?

  首先要看到,垄断分为自然垄断、经济垄断、行政垄断等类型。企业追求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提高市场占有率,其实都是不同程度地追求市场支配地位。

  在我国,成品油、天然气和电力等行业企业提供的产品,其供应价格都是由国家定价并进行行业监管的。事实上,这些行业企业由于价格倒挂,也承受了巨额政策性亏损。反垄断,反的是妨碍竞争的垄断行为。国资研究专家许保利认为,“对具有垄断经营因素的企业,重要的是加强社会监管,监管价格水平、服务标准、成本控制、资源分配等,防止这些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

  “从全球视野看,与跨国公司相比我国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行业集中度偏低,缺乏影响力和话语权。”邵宁说。

  举例来说,宝钢集团营业收入只约为安赛乐米塔尔公司的44%,中航工业集团的营业收入只为美国波音公司的37%。而在高科技产业最具代表性的飞机制造业中,波音公司和欧洲空客公司生产的客机占据世界民航机市场的近90%。

  邵宁表示,当前,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大企业,增强在全球产业发展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是维护我国的经济安全的当务之急。

  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多年来,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完成宏观调控目标、承担各种急难险重任务等方面,国有企业始终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时,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广大国有企业不仅坚持不裁员,而且大幅增加了大学生就业岗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张宇曾表示,“完全有理由可以说,以央企为代表的国有企业稳定了中国经济,中国经济又稳定了世界经济。”

  2012年是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按照报告的部署和要求,国企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很重。下一步,需要继续分类指导国有大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抓紧解决厂办大集体等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还要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

  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要立足于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邵宁表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市场竞争中企业有进有退、优胜劣汰是正常现象。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大多处在行业的龙头地位,竞争对手主要是跨国公司。民营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与国有企业形成产业配套和优势互补的格局。应从实际出发,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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