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全国人大代表叶青建议,收了20年的机场建设费该取消了,机场建设费的收取从理由上值得商榷。(3月8日《武汉晚报》)
建设费如果能做到专款专用,老百姓也会理解,然而,问题的关键是收费及用途的不透明和各种信息不公开,难免会受到质疑。按照规定,机场建设费收入全额缴入中央金库,按照一定的比例将机场建设费返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专项用于地方机场建设和经营补贴,其余部分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用于支持机场建设。
可实际情况却是,其中50%返还该机场,其余50%由民航总局统一调配。显然,这种资金分配方式哪里是专款专用,分明是机场与民航总局进行“分红”。进一步讲,机场的这部分收入,谁能保证一定用作机场建设。另外,50%的资金由民航总局自由调配,这种自收自支的方式,其公正性和公平性又难免让人产生疑问。
所以,作为各种公共设施的合法拥有者,公众有权知道,机场建设费都花到哪里去了,有关职能部门从不公开、一致缄默的态度,显然是非常不正常的。尤为让公众难以理解的是,乘客在支付昂贵的机场建设费后,并未得到相应“回报”。公众只看到了民航部门从自己腰包里掏钱,而未见到巨额的机场建设费有回馈社会的表现。试想,这些种种不合理现象的存在,怎能让乘客对这项费用交得心服口服呢?
(责任编辑: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