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就业优先”列为经济工作首要目标

———“重民生与促发展”系列时评之二
2012年03月06日 07:04   来源:经济参考报   王龙云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各级政府务必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环顾全球,当前,促进就业已被许多国家的政策制定者升级为首选要务。我国“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就业优先”战略,既是顺时应势之举,也是基于中国国情的安邦兴国之策。

    就业乃民生之根本。从微观看,它关系每个就业人口及其家庭的福祉和尊严。从宏观看,它关乎经济平稳运行乃至社会政治稳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也是贯彻“以民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推出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并取得积极的成效。过去3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重返上升轨道,到2011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1221万人,达到2006年以来的最高点。

    但是,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中国的劳动者充分就业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当前乃至整个“十二五”时期,在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加大的同时,就业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就业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不容忽视。有预测显示,今年中国城镇需要就业的劳动力将达到2500万人,比“十一五”期间的年平均数多出100万人。

    当下,全球经济结构进入调整期,世界经济治理机制步入变革期,新兴市场仍处于上升期,而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恰逢攻坚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迈进关键期,城镇化建设也进入提速期。如此之多的周期重叠在一起,对我国就业政策的战略抉择和战术安排,无疑是异常严峻的考验。

    从战略上看,国务院已经把“就业优先”上升为国家战略。既然是国家战略,各级政府理应把它列为经济工作首要目标,变“G D P至上”为“就业为先”。这既是继续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强国富民的需要,也是后危机时代中国经济稳中求进的重要保证。

    从战术安排来讲,落实“就业优先”,就应把这一战略积极地、系统地、动态地融入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部进程中。也就是说,在整个“十二五”期间,要将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过程,转变为不断开发人力资源、提升就业水平的过程;把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过程,转变为统筹就业、推进农村劳动力人口转移的过程;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转变为延续“人口红利”,消化“刘易斯”拐点的过程。


    从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看到,在这“十二五”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中,包括就业在内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已成为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是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推进“就业优先”战略,还要把握好三个着力点:其一,继续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贸易、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积极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其二,加强教育培训与就业的“对接”,进一步强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促进就业工作;其三,创造良好的体制和政策环境,鼓励更多民营资本进入实业领域,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让全社会创造就业的源泉充分涌流。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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